保險失效,也叫契約效力中止,是投保人超過規定繳費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而使保險契約失去效力。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契約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契約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失效,是指保險契約原有法律效力的喪失。主要發生在分期交費的人身保險契約上。保險失效的原因有,逾期(包括寬限期)未交付保險費,自動墊交保險費或保險單抵押貸款之本息已超過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等。人身保險契約失效後,通常可在規定期限內,於符合一定條件時復效,以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
保險失效,也叫契約效力中止,是投保人超過規定繳費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而使保險契約失去效力。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契約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契約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失效通知書的文體結構與寫作要求1.保險失效通知書的體式與結構內容。 (2)正文。 (1)失效通知書只在長期人壽保險業務中使用,其他業務中不能使用。
保險失效通知書的文體結構與寫作要求保單失效是指投保人未按契約約定交納續期保費,到寬限期(每張保單均有60天的繳費寬限期)最後一日仍未將保費交齊。
保險管理是通過一定程式和方式對保險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的過程。目的在於以儘量少的勞動耗費,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包括行政管理和...
內容 經營管理 勞動人事管理 管理規定保險利益原則又稱 “可保利益” 或“可保權益”,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基於對保險標的上的某種權益,而能享有的財務利益。如: 在財產保險中,當某項財產 (保險標...
保險利益 重要性 作用與意義 構成要件 適用範圍保險信息是反映保險經營活動狀況及與保險契約當事人有關的訊息、情報、資料等的總稱。它是保險企業的重要資源,是企業進行科學預測、正確決策、實行科學管理的依據...
保險信息的分類 保險信息的特徵 保險信息的功能 保險信息採集的原則 保險信息交流的特點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殘,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額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種保險。意外傷害指的是外來的、突然的、劇烈的、非本意的...
基本概念 適用群體 保險特點 主要險種 保險類型保險中介機構是指介於保險經營機構之間或保險經營機構與投保人之間,專門從事保險業務諮詢與招攬、風險管理與安排、價值衡量與評估、損失鑑定與理算等中介服務活動...
主要包括 機構案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輛商業保險示範條款》是一種保險類的法律法規。
總 則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經2018年1月17日中國保監會第6次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並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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