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衛生局

保定市衛生局

保定市衛生局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管理全市急慢性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等各類疾病的防治和科技、中醫、婦幼、愛國衛生工作,依據衛生法規標準,對食品衛生,社會公共衛生、血液、醫用生物製品和生物材料、醫療目標等行使監督職權,實行醫務人員資格認可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制度,負責衛生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處

機構職能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的調研,擬定衛生工作重大政策,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擬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行政事務、新聞宣傳、資產、房產、信息檔案管理以及信訪、保衛、後勤服務工作;承辦人大、政協提案;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二)人事處

研究擬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審查認定;按有關規定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專家管理及幹部任免等有關事宜;組織市直屬單位衛生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負責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負責衛生系統出國留學、進修、研修人員的派遣及對外醫學交流與合作;負責援外醫療隊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

研究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負責衛生事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衛生事業統計及直屬單位審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衛生醫療收費標準;負責衛生基本建設及管理工作;協調利用國外衛生貸款工作。

(四)醫教處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定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管理法規和服務標準;承辦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執業許可和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註冊;審查醫療廣告;組織進行醫療服務質量監督與評價;協調處理醫療糾紛;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擬定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確定衛生科持優先發展領域或及市級重點學科;組織協調全市重點醫藥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負責衛生標準計量、技術準入、科技交流與合作等;擬定繼續醫學教育、學科帶頭人培養及在職人員培訓管理辦法;負責衛生行業學會工作;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組織市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外賓醫療安排。

(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處

擬定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控制蔓延;負責對衛生監督員的管理和衛生執法監督與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監督管理傳染病、慢性病防治和食品、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化妝品、學校衛生以及消毒殺蟲工作。

(六)婦社處

研究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負責衛生事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衛生事業統計及直屬單位審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定衛生醫療收費標準,負責衛生基本建設及管理工作,協調利用國外衛生貸款工作。

(七)中醫處

制定全市中醫行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監督檢查中醫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處理中醫、中西醫結合的醫療糾紛;指導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及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藥業務;推行中醫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負責中醫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獎勵和推廣;挖掘總結民間中醫藥治療經驗,協同有關部門 做好中藥劑改革工作和中藥質量的管理及監督;審批中醫醫療廣告。

(八)黨辦室

一、負責黨的組織工作,指導基層黨的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局管幹部的考察、培養和任免呈報手續及日常監督考核,負責院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直屬黨組織黨員組織關係接轉、入黨預審、黨費收繳、黨員表彰等黨員管理工作,負責乾審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二、負責落實黨的統戰政策和知識分子政策的有關工作。局黨委檔案及上報材料的修訂、審核及部分起草工作,負責黨委會議記錄及黨委決議落實督導。三、負責黨委印章和日常事務管理、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四、協調與機關內部及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關係。

(九)監察室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重要的規章制度,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二、負責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的教育。三、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四、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五、完成上級紀委和局黨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婦委會

一、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引導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新女性。二、貫徹、執行婦女代表大會和婦女聯合會執委會會議精神,完成婦女聯合會部署工作。三、推動並參與有關婦女發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實,向有關部門反映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代表婦女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四、開展“巾幗建功”、“五好文明家庭”活動,實施“女性素質工程”和“家庭文明工程”。組織培訓、交流和研討等活動,提高婦女的理論素養、知識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揚 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五、宣傳、表彰婦女先進典型,建立婦女人才信息庫,定期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婦女聯合會推薦婦女人才,推動婦女參政。六、增進婦委會之間及其他婦女組織之間的聯誼,加強交流與合作。七、建立和完善學習培訓、工作會議、人才培養和推薦、評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十一)工會

一、工會維護職能:通過各有效途徑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經濟權益,民主權益。二、建設職能:工會吸引和組織職工民眾參加經濟建設和改變,努力完成經濟和社會發展任務。三、參與職能:工會代表和組織職工民眾參與國家和社會事物管理,參與企業單位民主管理。四、教育職能:工會通過各種教育方式幫助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四有”職工隊伍。

(十二)愛衛辦

(一)宣傳、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二)統一規劃、部署、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國衛生工作;(三)組織實施愛國衛生工作監督檢查、考核鑑定和效果評價;(四)動員全社會參加愛國衛生活動,指導創建衛生城市、衛生縣城和衛生村鎮,指導農村改水改廁,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消除病媒蟲害和控制吸菸等工作;(五)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交流和科學研究;(六)承辦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愛國衛生工作。

(十三)老幹部處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並根據離退休統一管理、待遇分開的原則,具體擬定本部門的實施方法。二、組織離退休幹部閱讀、學習檔案和參加政治活動。三、負責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休養和用車等服務的安排。四、負責有組織、有領導地發揮離退休幹部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五、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後事處理。六、負責對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進行檢查指導,並轉發和傳達有關檔案。七、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事宜。

(十四)團委

1、貫徹落實執行團市委及黨委有關青年工作的方針、政 策、法規;2、負責市直衛生系統團組織建設,指導市直衛生系統團支 部的換屆改選;3、負責團員幹部的管理、教育及推優工作;4、負責組織團員青年圍繞黨委中心工作,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各種活動,5、負責發展團員,團費的收繳,團內統計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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