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洛村

俄洛鎮俄洛村位於昌都鎮西部,地處俄洛鎮城郊,距昌都鎮約11公里,全村現在34戶116人,屬農業村。該村氣候宜人,並依託俄洛鎮小城鎮建設、駐地部隊、學校、林卡等,人群集中,結構明顯,在反季節蔬菜、經濟林木種植,特色養殖及旅遊服務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發展優勢。

基本情況。俄洛鎮俄洛村位於昌都鎮西部,地處俄洛鎮城郊,距昌都鎮約11公里,全村現在34戶116人,屬農業村。該村氣候宜人,並依託俄洛鎮小城鎮建設、駐地部隊、學校、林卡等,人群集中,結構明顯,在反季節蔬菜、經濟林木種植,特色養殖及旅遊服務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發展優勢。
目標任務。做好該村的整體規劃,全面完成該村34戶農牧民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和水、電、路、訊等村級基礎設施配套工程建設。通過借鑑已成立的“用水戶協會”等形式,充分利用和依託城郊區位優勢,積極引導民眾發展反季節蔬菜、經濟林木種植和養殖業等產業化建設,進一步拓寬增收的渠道。
組織領導。成立俄洛鎮俄洛村新農村建設指揮部,由縣府副縣長尼瑪同志任指揮長,俄洛鎮黨委書記郭衛紅、縣建設局副局長鄧峰同志任副指揮長,從俄洛鎮和縣直單位抽調3-5人為成員,負責該村新農村建設整村推進工作的全面實施。
具體措施。一是嚴格按照新農村試點工作有關要求和該村的整體規劃,堅持高標準的原則,紮實做好該村整村推進項目和村級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二是在繼續抓好傳統農牧業生產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該村的城郊區位優勢,借鑑已組建的用水戶協會模式,積極組建村級經濟組織和協會,進一步加大經濟結構調整力度,積極引導民眾從事反季節蔬菜種植和養殖業等產業化建設,通過發揮產業建設的拉動作用,進一步拓寬農牧民民眾的增收渠道;三是繼續堅持教育優先發戰略,紮實抓好“兩基”鞏固工作,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人力資源;四是以“五?五”普法為契機,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大法律宣傳力度,提高民眾法律意識和水平,推動和諧、平安鄉村建設;五是按照“把黨中央的聲音送到千家萬戶”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廣播、電視“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力度,深入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六是進一步加強村級基層組織建設,加大對村級班子的考察和培養力度,進一步增強村級班子的凝聚力和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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