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文科中學和中學預備學校章程

宣布文科中學為無等級的學校,招收各階層的子弟入學。 各類中學修業年限均為7年。 擴大中學校務會議的職權。

俄國在19 世紀60 年代公共教育運動衝擊下制定的中等教育法令。1864 年11 月由國民教育部通過。宣布文科中學為無等級的學校,招收各階層的子弟入學。除設古典文科中學(教授拉丁語希臘語兩種古代語)、半文科中學(只教授拉丁語)外,還設不教授古代語而多教授數學與自然科學,並開設兩種現代外語的實科中學。各類中學修業年限均為7年。古典文科中學畢業生可升入大學,半文科中學和實科中學畢業生只能升入高等技術學校和高等農業學校。擴大中學校務會議的職權。要求設定圖書館,置備師生需用的圖書、直觀教具和實驗室。學生須穿制服。禁止使用體罰。確定中學預備學校為不完全中學,修業4年,相當於各類中學的前4個年級,一般設於小城市。章程使俄國中等教育由封建的等級學校向資產階級的階級學校前進一步,並使俄國中等教育更適應資本主義生產發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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