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軍霞

侯軍霞

侯軍霞,山西晉城人,山西女商人丁書苗之女,曾為博宥集團副總。2013年4月1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被控非法經營罪,涉案數額達30億元。劉志軍系列案件審判就此拉開帷幕。 2014年12月17日,侯軍霞涉非法經營罪宣判,侯軍霞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八千萬元。 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將侯軍霞抓獲歸案。侯軍霞很快供出其背後“推手”,那就是她的母親丁書苗。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侯軍霞曾任博宥集團副總。

2007年至2010年間侯軍霞同丁書苗等人通過鐵道部相關人員干預招標,非法獲利1788億餘元。

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間,參與何洪達疏通關係、獲從輕處理事件被騙。

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將侯軍霞抓獲歸案。

違法事件

事件詳情

侯軍霞 侯軍霞

北京博宥投資有限公司侯軍霞把51%的股權轉讓給中宏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宏泰)。中宏泰的法人代表與同屬山西晉城人,在晉城投資煤礦。

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間,丁羽心(又名丁書苗)、侯軍霞為幫助何洪達疏通關係、獲從輕處理,被劉琳等三人(另案處理)騙取錢款總計人民幣3000萬元及沃爾沃吉普車一輛(變賣後獲利人民幣80萬元)。

2009年11月,因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何洪達被判14年有期徒刑。

2010年6月,劉琳又以同樣手段欲騙取丁羽心、侯軍霞人民幣1700萬元,後未成功。

侯軍霞與其母丁書苗曾受劉志軍指使“打撈”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據媒體此前報導,丁、侯母女為此曾被騙取錢款總計人民幣3000萬元及沃爾沃吉普車一輛(變賣後獲利人民幣80萬元)。

被提公訴

2013年4月,侯軍霞等5人在北京受審,此案涉案30億元。審理的非法經營案共有5名被告人,侯軍霞被列為第四被告人,其餘被告人多是在鐵路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擔任“中間人”角色的相關人員。

檢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鄭朋、胡斌、甘新雲、侯軍霞、郭英夥同丁書苗,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方式幫助中標。隨後,丁書苗通過鐵道部相關人員干預招標,先後為23家投標公司中標了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營數額1788億餘元。

案件宣判

2014年12月17日侯軍霞等人涉嫌非法經營罪案在市二中院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北京世紀同程投資有限公司經理侯軍霞(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案核心人物丁書苗的女兒)非法經營案一審宣判。侯軍霞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八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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