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方桐

二十幾年來,一直從事環境保護工作,他忠於職守,勇於實踐,積極探索,工作踏實,作風嚴謹,廉潔勤政,克已奉公,平易近人,始終把保護和改善本地區環境質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帶領全局幹部職工努力工作。 1996年以來,在他的帶領下,市環保局先後被省政府授予“八五”期間水污染防治工作先進單位、被國家環保總局授予全國精神文明先進集體、山東省環境保護先進集體稱號和被山東省環保局評為山東省環保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被泰安市市直機關工委評為“文明機關”。 本人被評為“山東省環保系統先進工作者”2次,市直機關“先進工作者”4次,市直“優秀共產黨員”3次,記功2次,記二等功2次,被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優秀公僕”1次,連續8年年度考核優秀。

方桐 男,漢族,山東泰安人,1946年10月出生,山東大學工業微生物專業畢業,中共黨員,1973年8月參加工作,任泰安地區環辦幹部,1984年3月任泰安地區建委副主任、黨委委員,1984年12月起任泰安地區環辦副主任,黨組副書記,1985年7月任泰安市環保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1984年12月至1986年2月期間主持工作,1993年3月任泰安市環保局長、黨組書記。二十幾年來,一直從事環境保護工作,他忠於職守,勇於實踐,積極探索,工作踏實,作風嚴謹,廉潔勤政,克已奉公,平易近人,始終把保護和改善本地區環境質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帶領全局幹部職工努力工作。污染嚴重的“十五(土)小”企業按時有效關停,市屬淮河流域和東平湖流域主要工業污染源實現達標排放,新上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環境保護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環保執法力度和環境監督管理水平不斷提高。1996年以來,在他的帶領下,市環保局先後被省政府授予“八五”期間水污染防治工作先進單位、被國家環保總局授予全國精神文明先進集體、山東省環境保護先進集體稱號和被山東省環保局評為山東省環保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被泰安市市直機關工委評為“文明機關”。本人被評為“山東省環保系統先進工作者”2次,市直機關“先進工作者”4次,市直“優秀共產黨員”3次,記功2次,記二等功2次,被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優秀公僕”1次,連續8年年度考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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