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蘭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局

依蘭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局

負責全縣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行業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科技、信息化、防震減災、專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提出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意見並組織實施。

領導班子

依蘭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局 依蘭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局
張喜森工信局黨委書記、局長 負責工信局黨政全面工作
辛 宏黨委副書記、分管工作:黨務、紀檢、政法、群團工作
馮越洋現任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長,負責經濟運行、中小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主管經濟運行股、中小企業股;
顧赫仁 工信局紀檢書記 紀檢監察工作

機構職能

(一)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承擔全縣推進新型工業化有關工作。

(三)負責全縣工業園區發展建設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相應的發展戰略、產業規劃並提出支持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工業園區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和非公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的有關工作;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氣、運等生產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調節。

(五)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縣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推進全縣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全縣減輕企業負擔有關工作;組織管理非國有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縣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培訓、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全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工作;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秘書事務、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機要通訊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聯絡接待、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負責機關資產管理;負責系統黨委政治、思想、組織、宣傳、統戰、群團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財務股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部門財務管理,制定部門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指導監督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工作。

工業經濟運行股

負責監測、分析全縣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煤、電、氣、運等綜合保障,提出工業運行調節的意見和建議;提出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跟蹤執行情況;研究、分析工業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投資等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縣重點支持企業名單;負責全縣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縣減輕企業負擔日常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煤炭、電力行業的法律法規,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監督管理;依法整頓煤炭生產經營秩序,負責煤炭經營、煤炭準運證的審核工作;參與電力行業管理,實施電力行政管理和監督。

中小企業發展指導股

負責對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研究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規劃指導中小企業產業集群、中小企業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工作,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統計、分析及成長性企業認定工作;提出縣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年度投資方向,負責總量平衡和實施監督;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家、省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評審工作;承擔縣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商貿業管理股

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商務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對外貿易的統計、分析、監測及信息發布工作;擬定行業規劃、市場規劃、行業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制定全縣商貿流通業發展規劃,牽頭規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提出搞活流通、促進擴大消費的政策建議;組織商貿企業參加各類國內展會和國內交流活動;制定全縣服務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服務業市場運行情況的綜合統計、信息分析、市場預測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城鄉商品市場(商業網點)體系建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重要商品價格信息;對消費品市場供求狀況進行預警和信息發布;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成品油行業的法律法規,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全縣成品油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成品油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依法對全縣畜禽屠宰及肉灌製品生產、銷售實施監督管理,擬定全縣畜禽定點屠宰場的設定規劃,組織畜禽定點企業的審核驗收及肉灌製品生產企業的審查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對行政執法人員、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屠宰技術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監督管理工作。

企業和勞資檔案管理股

負責推進全縣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推進國有企業改制的整體安排,理順改制企業債權債務關係和法人地位關係;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各級政府關於國有改制企業職工社會保障的有關政策;負責全系統原國有改制企業勞動檔案管理;負責辦理國有改制企業退休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相關審核手續。

科技項目綜合辦公室

負責提出本縣科技優先發展領域;負責擬訂本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火炬計畫;負責組織向國家、省、市及有關部門申報科技計畫項目;負責科技計畫項目驗收、科技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保密、科技統計工作;負責提出本縣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戰略和發展重點;參與擬訂本縣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項目指南;負責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畫項目立項建議,負責確定指標、簽訂項目契約、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動態服務和監督;指導社會發展領域重大科技項目套用示範;負責組織本縣科技發展戰略、重大問題和優先發展領域調查研究;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重要材料綜合;負責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提出本縣工業和農業科技領域發展戰略和發展重點;參與擬訂本縣工業和農業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項目指南;負責工業和農業領域科技計畫項目立項建議,負責確定指標、簽訂項目契約、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動態服務和監督;指導工業各農業領域重大科技項目套用示範。組織實施星火計畫;指導各鄉鎮科技工作;負責與市局重大科技項目的銜接;負責組織開展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創建工作;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兼顧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本縣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指導鄉鎮和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負責專利申請補貼政策落實;負責專利信息的統計、分析;開展專利工作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組織協調本縣智慧財產權事宜。

信息化辦公室

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信息化相關標準;統籌規範和管理全縣電子政務,協調電子政務各套用系統建設,推進電子商務發展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協調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電信業除外);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信息安全建設項目進行審核、評估;負責組織指導全縣信息安全重大工程建設;負責全縣信息安全技術培訓和推廣;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信息安全相關標準;擬訂全縣信息化項目投資總體規劃;負責全縣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審核、備案,提出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組織籌劃重大信息化項目;負責全縣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評審、過程管理、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及項目指標統計工作;負責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認證和管理。

防震減災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研究制定我縣地震預防措施,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後縣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工作;負責全縣重大、重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的審定工作,並確定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負責地震安全性評估工作資格審查認證和項目登記;組織開展全民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承辦國家及省市地震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規調控股

擬訂糧食流通管理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擬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辦法;負責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層級監督的具體工作;指導糧食行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戰略的綜合調研;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建議,擬訂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市場流通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規劃布局;負責政策性用糧計畫,擬訂糧食購銷調撥運輸計畫,參與提出糧食進出口計畫;負責轄區儲備糧的管理;負責糧食市場運行情況的監測、預警,擬訂糧食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統計、糧食供需平衡調查,監督檢查《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負責組織開展城市間糧食產銷合作。

行業指導股

負責擬訂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組織糧食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糧食行業科技工作和糧食產業化、集團化經營;負責糧食加工及糧食行業機構、從業人員等情況統計;負責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負責預測糧食生產情況、核實農村災情工作;組織指導糧食收購工作,落實糧食收購政策;組織實施政策性糧食收購和糧食最低收購價預案的執行;負責農村救災糧的管理和下撥;參與糧油購銷市場相關法規的監督執行;協調農村糧政工作和指導農村經紀人組織建設和發展;負責組織和協調農村幫、包、扶和“三下鄉”工作;承擔糧食質量、原糧衛生和糧食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倉儲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糧食收購、儲存庫點的布局規劃;負責參與制定全縣糧食物流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糧食接收、潮糧乾燥、安全儲存工作;負責為農民糧食產後減損提供技術指導與服務,負責指導全縣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審計股

負責落實和下達軍糧供應計畫,指導、協調全縣及方正縣軍供糧源籌措,監督檢查軍糧差價補貼資金、網點維修和改造資金使用。組織糧食系統執行財務制度,指導會計核算及會計人員培訓;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糧食專項補貼、專項資金及各項掛帳的監管;協調落實糧食收購資金和有關稅收、財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政策;負責局機關政府採購工作。

人事勞資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人事管理工作;制定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出國人員政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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