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認不諱

供認不諱

供認不諱,漢語成語,作謂語:指認罪程度或態度,坦白地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不隱藏不避諱。源於王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我對所犯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許多新聞里都套用供認不諱。如:演員黃海波嫖娼被拘本人對嫖娼供認不諱;安徽原副省長倪發科受審供認不諱內蒙呼格案再審判無罪;快播CEO王欣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哽咽反思;歌手尹相傑涉毒被抓,對持有毒品和吸毒供認不諱;北京警方確認李代沫因吸毒被抓本人供認不諱;柯震東房祖名涉毒被抓現場曝光供認不諱藏大麻等。

基本信息

詳細解釋

【詞語】:供認不諱

【釋義】:坦白的承認自己所做的罪行,不隱藏不避諱.
供認:被告對於某一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承認;諱:避諱。指對某項指控完全認同。

【出處】:王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我對所犯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

【事例】:他對此~。

【用法】:作謂語;指認罪

成語套用

2014年5月16日,《京華時報》官方微博發布訊息,稱著名演員黃海波嫖娼被拘:“獨家獲悉,昨晚北京警方獲得線索,某酒店有人從事賣淫嫖娼活動,民警在現場抓獲黃海波和一女子。黃對嫖娼供認不諱,中午被移送拘留所。黃海波曾主演《咱們結婚吧》《媳婦的美好時代》《激情燃燒的歲月》等多部熱播劇。”
2014年10月28日,軍事檢察院偵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徐才厚對受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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