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影響
地表水
供水保證率是評價供水工程供水能力的重要指標,也是供水工程設計標準的一項重要指標,以百分率表示。
供水工程的水源以地表水、地下水為主。當水源為地表水時,由於天然來水變化的隨機性和蓄水工程調蓄能力的限制,供水工程在枯水年或連續枯水年份由於供水量的加大、可供水量的降低而無法達到預期的供水量,從而未能滿足用水戶的需水要求,產生供水破壞現象。
地下水
當水源為地下水時,由於地下水庫的調節能力較強,水量變化不大,供水保證率相對較高。但隨著地下水的超采,供水工程的正常供水量也會受到影響,從而降低供水保證率。由於地下水更新速度較慢,重新加大開採深度將會造成很大的浪費,一旦供水保證率降低,其供水破壞的程度將大於以地表水為水源的供水工程。
計算方法
由於供水工程的水源不同和用水戶不同,並受經濟、社會、環境的影響,供水保證率的計算比較複雜。以地表水為水源的供水工程主要採用典型年法或時歷年法計算。典型年法是對相當某一頻率的水文年份進行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計算,並以該頻率作為此供水量下的供水保證率。時歷年法需對長系列水文年份(不少於15年)逐年進行水供需平衡計算,以需水量完全滿足的年份占計算總年數的百分數,作為供水保證率。以地下水為水源的供水工程則需考慮地下水的存儲量、可開採量及地下水位與存儲量的變化關係,再確定開採深度、開採量和供水保證率。區域的供水保證率因涉及到不同水源的相互補償、各水利工程的水量合理分配以及供水經濟效益等問題,其計算多採用系統分析的方法進行。
供水策略
一般而言,地下水水質較好,有較高的可靠性,但不易更新恢復,而地表水每年更新,但水質易受污染且水量變化較大。因此,以地表水為主要水源,地下水為備用水源是有效地開發利用水資源,提高供水保證率的基本策略。
較高的供水保證率要求需較大的供水工程投資,而任一供水工程均不可能也不必要以100%的供水保證率作為供水工程的設計標準。城市供水隨著用水戶的不同,其供水保證程度也不相同。居民用水的供水保證率較高,一般在95%以上。公共設施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其供水保證率也在95%以上。工業用水的供水保證率在90%以上。農村供水(以農村人口、鄉鎮企業為對象的供水)由於地域廣大並受經濟條件、自然條件的限制,供水保證率相對較低。當水源短缺時,對供水保證率高的用水戶應優先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