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交通局

2、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4、組織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負責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和運政管理等行業管理;負責交通通訊。 8、負責全市地方交通規費的徵收、稽查和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政府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提出全市交通行政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根據市政府委託,起草有關交通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
2、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3、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並監督實施;負責內河支流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規範交通建築市場。
4、組織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負責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和運政管理等行業管理;負責交通通訊。
5、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6、負責道路運輸、計程車客運、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汽車維修市場、機動車輛檢測站、汽車駕駛學校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港口經營業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7、負責擬訂全市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實施交通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8、負責全市地方交通規費的徵收、稽查和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10、負責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行業利用外資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代款項目;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11、汽車(不含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客運租賃業的行業管理。
12、船舶管理業的行業管理。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交通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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