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人民防空有關規定,編制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設規劃,負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防空工程拆除的審批,核准防空地下室建設,負責防空地下室的設計核准和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監督檢查。
(三)擬訂本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防空演習,擬訂防空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指導落實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工作,指導建立民眾防空組織及開展相關的訓練、培訓,負責市委、市政府人民防空指揮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四)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路、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六)負責對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管理。
(七)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實施人民防空技術標準。
(八)推進人民防空平戰結合,配合相關單位開展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九)戰時組織人民民眾開展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和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並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 人事秘書科
擬訂人民防空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文電、檔案保密、信訪、接待、信息、綜合協調和行政事務管理;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計畫生育、工青婦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承擔人民防空財務、計畫、統計、審計工作。
(二)指揮通信科
擬訂市級防空襲方案,指導各區制定防空襲方案並監督落實;組織城市防空演練,擬訂人防專業隊伍訓練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路、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戰時承擔全市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的組織計畫和指揮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人民政府交辦的防災指揮通信保障工作;協調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擬訂人民防空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
(三)工程科
擬訂人民防空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人民防空要求的監督檢查;組織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審核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設規劃,核准防空地下室建設,負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防空工程拆除的審批,負責防空地下室的設計核准和竣工驗收。
下屬兩個事業單位: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工程保障中心。
(一)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正科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負責市級人防信息化建設、科研開發、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戰備值班執勤和演練保障;負責佛山市委、市政府及人防指揮部組織指揮防空襲鬥爭信息保障任務;負責市人防辦交辦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務;負責指導各區開展人防指揮信息化建設。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二)市人防工程保障中心
正科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負責市級公用人防工程內部結構、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戰前做好平戰轉換各項準備工作,戰時參與搶險救災和消除空襲後果工作;負責佛山市人防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日常管理維護及市委、市政府、佛山軍分區戰備指揮所(101工程)工程建設期間的協調配合與建成後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全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質量核定、構配件質量監督;負責市級公用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負責市人防辦交辦的其他工程保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