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將全市黨政群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職責劃給市監察局。
(二)劃入的職責
1、將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市金融服務辦公室。
2、將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劃入市政府辦公室。
(三)加強和增加的職責
1、增加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職責。
2、增加指導、協調金融改革工作,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職責。
3、增加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深入推進廣佛同城化、佛港澳區域金融合作職責。
4、強化服務職責,加強審核把關、輔助決策、跟蹤調研和督促落實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檢查、督促市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二)處理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的檔案,草擬、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市政府舉辦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市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講話文稿。
(四)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相關的調查研究,收集、編輯、報送省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九)負責制定本市金融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推動企業上市、指導協調廣東金融高新區等工作。
(十)負責指導、協調金融改革工作,開展金融對外交流合作,配合有關監管部門整頓規範金融秩序。
(十一)負責組織查處走私販私案件,協調組織有關執法部門處理反走私活動及綜合治理。
(十二)負責聯繫協調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門、駐軍等工作。
(十三)負責辦理派駐境外人員工作簽證報批工作。
(十四)管理市機關大院,承擔安全保衛和行政事務工作。
(十五)管理市政府辦公室掛靠、歸口單位及下屬單位。
(十六)辦理市政府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 16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文電的收發、分送、校對、立卷、歸檔和印鑑、保密、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本級文稿審核及印章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重要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協調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承擔《佛山政報》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負責《佛山年鑑》、《廣東年鑑》有關撰稿工作。
(二)綜合一科
(三)綜合二科
負責辦理國土資源、環保、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城市綜合管理、東平新城、公安、司法、民政、殘聯、人防、地震等方面的文電及跟蹤督辦工作。聯繫、協調海事、航道、地質、部隊、檢察院、法院方面的工作。
(四)綜合三科
(五)綜合四科
負責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監察、法制、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住房公積金、檔案、地方志等方面的文電及跟蹤督辦工作。
(六)綜合五科
負責辦理髮展和改革、財政、審計、統計等方面的文電及跟蹤督辦工作。聯繫、協調稅務方面的工作。
(七)督查科
督促檢查市政府重大決策、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上級政府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督促催辦市委、市人大常委會決議中要求市政府辦理的事項和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政協提案辦理事項;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各政務科室督辦工作的跟蹤協調。
(八)人事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和掛靠、歸口管理單位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科級以下幹部考錄、調配、選拔任用等相關工作;擬定有關人事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和指導掛靠、歸口管理單位及下屬單位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幹部培訓、公務出國(境)、離退休幹部管理、計畫生育及工、青、婦等工作。
(九)行政科
負責制訂機關行政後勤事務的管理制度,指導、協調市機關大院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的公務費用和機關大院公共經費的管理;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國有資產管理、經費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機關大院辦公樓的規劃、辦公用房調配、相關會議室會務安排工作;負責市領導及市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的工作。
(十)保衛科(掛市直屬機關武裝部牌子)
(十一)海外科
負責辦理派駐境外人員工作簽證的報批工作;負責聯繫政府與香港發展、澳門新京公司的工作;負責處理境外歷史遺留工作
(十二)金融科
負責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市金融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起草重要文稿,辦理有關建議提案等工作;協調、組織對銀行、保險、證券期貨、融資擔保業等金融機構的管理,協調做好市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融資工作;指導、協調金融改革工作,負責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及其行業自律組織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十三)資本市場科
研究擬定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政策、規劃和措施,負責推動企業上市工作;推動區域金融創新,推進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建設,全面實施佛山市金融創新三項計畫;培育發展保險市場,推進政策性保險等工作;負責深入推進廣佛同城化、佛港澳區域金融合作。
(十四)應急管理辦公室(掛佛山市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十五)市政府研究室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以市政府名義上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重要請示、報告;負責起草市政府市長的講話稿和其他相關文稿,審改市政府其他副市長的重要講話稿和相關重要文稿;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務以及市政府主要領導關注的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形勢進行跟蹤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報送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信息資料,為市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信息和依據;負責向省政府報送有關信息,指導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對市政府重大舉措、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協調配合市政府的新聞發布工作;承辦《佛山政務通訊》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掛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承擔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區、相關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和綜合治理;組織查處走私販私案件;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突發事件;組織各區反走私巡防督查;收集、分析、研判有關走私、反走私的情報資料;負責辦理有關打擊走私治理方面的文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