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益中

余益中

余益中,男,瑤族,1954年7月出生,廣西恭城人,197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西大學基本有機化工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學學士,研究員,1974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廳巡視員。 2017年9月,被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歷任廣西大學化工系黨總支副書記、副系主任、黨總支書記,廣西大學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廣西大學黨委組織部部長兼人事處處長,廣西大學副校長,廣西農業大學黨委副書記,廣西北海市委副書記,廣西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自治區高校工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3年01月至2014年09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廳巡視員。

人物事件

開除黨籍

2017年5月,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自治區文化廳原巡視員余益中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余益中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送給的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余益中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取消余益中退休待遇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按程式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提起公訴

2017年9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廳原巡視員余益中(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玉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玉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益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余益中,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余益中先後利用其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廳長、文化廳廳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開庭審理

2017年11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原教育廳廳長、文化廳廳長余益中涉嫌受賄一案,在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涉嫌受賄19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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