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達善

民有食,不罹於法,皆安堵。 一旦除之,辦災無虛糜,有實惠。 年六十有六,無疾而逝。

繼入詞館,乾隆二年(1737),改授廣東恩平令。恩平田賦多積弊,富戶狡獪,通猾胥,移賦於貧,貧者賦重害切骨。為稽核更定之,萬口銜恩,悉泣下聽訟。廉察,案無夙牘。以卓異入覲,奏親老乞恩補近地,改陝西澄城令。同郡郃陽縣有疑獄,奉委確訊。同審官徇情瞻顧,久不決。攜骨至省,面爭之,超雪死罪三人。
以先在恩平卓薦銓部,推四川劍州。未赴任,遭父喪。服闕,補山東莒州。州頻年荒歉,申請賑濟,買牛五百頭,假民耕作。又為災黎贖所賣子女千餘,還其父母。因念州民無御災之策,設樹長,督民種樹;開河渠,令得水利。乾隆十四年(1749),升授徽州府知府。州民聞之皆失色,赴省乞留。格於例,不果。越兩年,莒之父老制屏繪像,刊《治莒十二事》,走三千餘里,祝壽新安。
在新安數年,善政入民肝膈,以頌口碑者,不可枚舉。屬縣績溪,歲稍歉,呼聚多人,乞縣令賑濟。令張大其詞,以民變達府。及往按,有參將帶兵數百會於路,婉言謝去。民有食,不罹於法,皆安堵。
二十一年(1756),入覲,蒙溫語褒嘉,賜墨刻、紫貂、綺服。旋授江西糧道,調淮徐海巡道。堤工、物料積弊,累年弗能除。一旦除之,辦災無虛糜,有實惠。嘗乘夜遣親信家奴,訪災黎苦狀。適一孤廟,有兒啼。視之,其母已飢死,兒抱母泣,不知母死。飭乳婦活之。又收養無依子女無算。歲既熟,一一遣歸。
二十四年(1759),以捕蝗不力鐫級。二十七年(1762),制府尹繼善奏留,補授鳳陽府知府,政務殷繁勞不支,翌年,即以疾引退。家居六載,敦古誼,厚風俗,稱“人倫模範”。年六十有六,無疾而逝。
(根據劉大觀《玉磬山房文集》卷二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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