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964年7月生,博士。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社會學理論與方法教研室教師。研究領域:法律社會學。 二、簡歷 1983年7月—1992年9月在浙江省寧海縣司法局工作。 1992年9月—1994年1月在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國際私法專業研究生,獲碩士學位。學習工作經歷
2009.10-2010.10哈佛大學訪問學者2005.7-至今 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講師、副教授
2005.7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專業博士畢業,獲博士學位
2002.9-至今 深圳海信所、北京問天所兼職律師
1994.6-2002.9深圳蛇口律師所律師
深圳泰來律師所、益商所合伙人、律師
1992.9-1994.1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私法專業學習,1996.6取得碩士學位
1983.7-1992.9浙江寧海司法局公務員、律師事務所律師
研究成果
1、出版專著多部,主要包括:《法與非政治公共領域》,山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版;人生導航叢書:《拿起法律武器》,雲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詩集:《江南雨》,中國詩刊社.長征出版社2004年版等;2、在國內外核心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十餘篇;
1) 《法與非政治公共領域的互動同構關係剖析》,《政法論壇》2011年第3期;
2) 《構建和諧社會的路徑探索》,《社會理論》第5輯,社會科學文
獻出版社2009年9月版;
3) 《理論課程教與學的一點體會》,《法大教育教學研究》2008年第1-2期合刊,6602字;《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文集》2008年12月版;
4) 《中歐非政治公共領域的文化基礎之比較》,《學 海》2008年第4
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社會學)》2008年第11期全文轉載;
5) 《法與非政治公共領域制度間博弈對社會結構之影響》,《華東理工大學學報(社科理論)》2007年第4期;2008年《新華文摘》第6期觀點摘登;
6) 《中國社會結構變遷與轉型的動因探索》,《學 海》2007年第2期;《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社會學)》2007年第7期全文轉載;
7) 《非政治公共領域的提出及其本土實踐研究》,《理論與現代化》,2006年第3期;
8) 《和諧社會與公共性》,《甘肅理論學刊》2005年第1期;
9) 《村治二論》,其中一篇為《轉型期中國農村的公民權研究:東、北部村民自治中的權利比較》,另一篇為《就制定法與民俗習慣間張力論村治》,《亞洲與比較法雜誌》2004年夏季號,芬蘭發行;
10) 《罪犯的本性、犯罪潛能及其社區矯正》,《江西社會科學》2004年第5期;
11) 民事(經濟)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的舉證問題探析》,《法學評論》1995年第6期;
12)
科研情況
1. 主持2011年度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社會建設與社會管理的理論 研究:高風險社會中法律的新功能》;批准號:11BSH0062. 2006.3-6:主持並完成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蔡定劍教授主持的中歐合作的重大項目《反就業歧視》項目中的“全國就業歧視調查問卷”的設計和調查員培訓工作;
3. 2003-2005:主持並完成教育部重點課題“華北農村八十年變遷研究”的子課題“家庭生活情況綜合調查”;
4. 2003.9-10:參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與中國人民大學聯合進行的《全國綜合社會調查:2003年城市問卷》北京片區的調查項目;
工作成果
曾在浙江、深圳等地從事過十七年的律師工作,是中國改革開放後成長起來的第一批律師。參加過嚴打、平反落實政策、國家計生工作、國企改革、股份制改造和對外貿易法律事務,共擔任過政府、事業單位與各類企業的法律顧問數十家,經辦過數百個訴訟與非訴訟案件,足跡遍及中國二十多個省、自治區與直轄市,熟悉中國國情和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對各類案件特別是涉及經濟契約、房地產、國際貿易、海事或海商、走私等經濟犯罪、婚姻與繼承等重大疑難案件等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對中國的司法實踐、法律意識與法律文化、社情民情有著深刻的認識和思考。自2005年在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任教以來,已給本科生開設了法社會學、西方社會學理論(近代)、社會分層與流動、法律與社會研討課、法社會學專題和研究生的法社會學等課程,同時,指導了六屆數十個本科生和四屆研究生的學年論文與畢業論文的寫作,並多次當選學校團委、學生會等舉辦的 “天倫杯”律師辯論大賽和“學術十星”論文評選的評審,做客西部教育等學生沙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