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岳還金

何岳還金

何岳還金出自《金陵瑣事》,又稱“何岳拾金不昧”。

基本信息

原文

金陵瑣事金陵瑣事
秀才何岳,號畏齋。曾夜行拾得銀貳百餘兩,不敢與家人言之,恐勸令留金也。次日攜至拾銀處,見一人尋至,問其銀數與封識皆合,遂以還之。其人慾分數金為謝,何岳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數金乎?”其人感謝而去。又嘗教書於宦官家,宦官有事入京,寄一箱於畏齋,中有數百金,曰:“俟他日來取。”去數年,絕無音信,聞其侄以他事南來,非取箱也。因托以寄去。
夫畏齋一窮秀才也,拾金而還,暫猶可勉;寄金數年,略不動心,此其過人也遠矣 !

譯文

秀才何岳,自號畏齋,曾經在夜晚走路時撿到200多兩白銀,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讓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晨,他攜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那人回答的數目與封存的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吻合,於是就還給了那個人。那人想分一部分錢給何岳作為酬謝,何岳說:“我撿到錢時也沒人知道,都可以算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些都不要,又怎么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心存感激地離開。
他也曾經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一個箱子寄放在何岳那裡,箱子裡面有銀子數百兩,官吏說:“等到以後我回來再來取。”官吏離開了許多年,卻沒有一點音信,後來何岳聽說官吏的侄子因為其他別的事情到南方來,但並不是取箱子。何岳於是把箱子托官吏的侄子帶回官吏那兒。
秀才何岳,只是一個窮書生而已,撿到錢歸還,在短時期內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貪心;那金錢寄放在他家多年,而他毫不動心,這種高尚的品質遠遠超過了普通人。

注釋

嘗:曾經。
封識(zhì):識,標記。封存的標記。
利:以......為利,貪圖。
宦官家:做官的人家。宦官,官吏的通稱。
俟:等待。
南來:到南方來。東南西北的方位詞在古文中表示“到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來”的意思。
日:他日,改天。
暫猶可勉:短時期內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起貪心。
去數年:去,離開。數:幾。 
又嘗教書於宦官家:嘗:曾經 
暫:短時期
金: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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