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中共黨員。先後在供銷社、商業局工作23年。曾任四川省平昌縣政協委員,縣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委會委員,正科級檢察員,經濟檢察科長,監察科長、紀檢組副組長。
主要業績
任職以來,艱苦拼搏,不畏權勢,帶病工作,嚴格執法,打擊嚴重經濟犯罪。堅持打擊與防範相結合,宣傳法制,1996年以來,寫新聞案例等稿件,被中央、省、地、縣刊播達600餘篇。曾被人民日報《大地月刊》評為三等獎1篇,被地、縣表彰。弘揚法制,震懾了犯罪,教育了人民,維護穩定,奉獻了力量。在辦案中,幫助企業建章立制,治理一處,鞏固一處。清正廉潔,拒收禮金,拒請吃喝,拒說情佝私,秉公執法。先後被縣委、政府、縣政協、紀委、監察局、地委、行署、省委、省政府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政協委員、政法戰線先進工作者,1985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先進工作者,赴京參加"雙充"代表會議,榮立三等功,晉一級工資。1999年退休,繼續從事新聞寫作,奉獻餘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