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謨機制

休謨機制

在國際間普遍實行金本位制的條件下,一個國家的國際收支可通過物價的漲落和現金(即黃金)的輸出輸入自動恢復平衡。這一自動調節規律稱為“物價–現金流動機制(Price Specie-Flow Mechanism)”。它是在1752年由英國哲學家大衛·休謨(David Hume)提出的,所以又稱“休謨機制”。

自動調節

“物價–現金流動機制”自動調節國際收支的具體過程如下:

一國的國際收支如果出現逆差,則外匯供不應求,外匯匯率上升,若外匯匯率上升超過了黃金輸送點,則本國商人不再用本幣購買外匯付給商人,而是直接用黃金支付給外國出口商,這樣黃金就大量流出。黃金外流導致本國銀行存款準備金提高,從而使流通中貨幣量減少,物價下跌,而物價下跌使得出口成本降低,本國商品的出口競爭力增強,出口增加,進口減少,直至國際收支改善。這樣,國際收支的不平衡完全能夠自發調節,用不著任何人為的干預。如果一國國際收支出現順差,其自動調節過程完全一樣,只是各經濟變數的變動方向相反而已。

局限性

休謨的“物價–現金流動機制”在理論上分析存在著一系列缺陷:

第一,他是以貨幣數量論為依據的,因而得出物價僅因貨幣數量變化而變化;

第二,在金幣流通的情形下,黃金流動不一定會引起物價變動,因為金屬貨幣可以自發調節到必要的數量;

第三,他強調相對價格的變動,而忽視了產量和就業的變動;

第四,黃金流動同恢復國際收支平衡自動聯繫起來,金融當局沒有進行干預的餘地。正是因為休謨忽略了上述4方面的情況因而過高估計了“物價–現金流動機制”對國際收支不平衡的調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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