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科學技術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科技發展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總體布局、優先領域;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參與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全市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科技外事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五、研究制定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市級高新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市級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示範基地等科技開發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高新技術角;負責省級高新技術初審和推薦;負責促進高新技術出口及相關認定和政策的制定。
七、負責市科技經濟顧問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參與研究全市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九、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政策的建議;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及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十、綜合管理全市民營科技企業和民辦科研機構。
十一、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局)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創建全國科技工作先進縣(市)、區,全國科技工作先進城區工作。
十四、管理各類市級科技基金。
十五、負責認定市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
十六、承辦市政府、省科學技術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伊春市科學技術局共設定7個職能科(所、辦)。分別為辦公室、綜合計畫科、科技成果科、智慧財產權科、技術推廣與產業化科、科顧委辦公室。科技情報研究所。
(一) 辦公室
陳宇
文書檔案管理、信訪、史志、保密和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信息綜合、重要檔案起草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等服務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的幹部隊伍建設和有關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經費管理。
(二) 綜合計畫科
常娜
組織編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編制市級年度重點科技項目計畫、科技項目指南以及中試基地的組建計畫;負責市級以上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審定和核准事項;負責對科技計畫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管理市級高新技術角及新產品等項工作。負責全市醫藥、醫療、衛生、環保等社會科技發展工作,負責省級以上科技計畫、國家中小型企業創新計畫的組織初審與推薦工作;重大區域攻關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監管工作;負責對科技三項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三) 科技成果科
王維儉
研究制定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歸口管理並組織實施市級科技成果的登記、評價、鑑定、驗收和科技保密工作;參與提出全市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負責制定全市的科技獎勵政策,組織實施全市的科技獎勵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管理技術出口和對外科技保密工作;參與市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工作。
(四) 智慧財產權科
李建人
研究制定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及相關產業協調發展政策;提出並組織實施專利科技計畫項目;研究提出全市智慧財產權行政規章;制定全市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規章制度。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參與有關專利技術和專利產品出口的審核;組織開展全市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智慧財產權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專利代理、專利資產評估和專利信息服務等中介服務機構工作;參與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工作;圍繞市科技局中心工作開展軟科學研究;研究全市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政策措施,創造有利於科技成果轉化的環境;研究提出有關科技行政規章;參與研究科技人員有關政策;負責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民營科技企業和民辦科研機構的管理工作;承辦市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有關工作;對省級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推薦和初審;負責認定市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科技工作先進城區的推薦、考核與指導;負責各縣(市)、區(局)等單位的科技目標綜合考核;負責科技法規的宣傳等項工作。
(五) 技術推廣與產業化科
依和平
研究全市工農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市級以上星火計畫、成果推廣、示範基地等科技計畫項目;負責火炬計畫的初審和推薦;負責科普工作;科技下鄉工作;科技培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企業技術進步;負責組織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六) 科顧委辦公室
陳維華
負責市科顧委的公文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史志和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調研、信息、檔案起草工作;負責簡報的編輯印發工作;負責綜合、聯絡、協調等服務工作;參與組織調研、論證、幫扶會診等項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七)科技情報研究所
劉乃麗
1、提供科技、經濟、人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服務;
2、從事科技信息的徵集、篩選、發布,為各級領導部門決策提供資訊參考服務;
3、負責企業與高校及研究開發機構間的合作與交流,組織相關企業參加各種洽談會、展覽會與交易會;
4、幫助企業建立技術依託關係、解決技術難題、提供技術、人才、市場、政策方面的服務信息;
5、面對社會對申報各級科技項目開展科技查新諮詢業務服務;
6、技術市場執法、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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