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冠名發票

冠名發票印製的申請條件申請印製冠名發票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經批准印製冠名發票的企業,應在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規格中選用符合自身要求的式樣,並按要求定時向稅務機關網路發票系統傳輸發票填開信息以便公眾查詢真偽。 企業冠名發票的許可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稅發[1993]157號)第7條規定:“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財務和發票管理制度健全、發票使用量較大的單位,可以申請印製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如統一發票式樣不能滿足業務需要,也可以自行設計本單位的發票式樣,但均需要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准。 ”2.實施機關:主管稅務機關3.申請人應當具備的條件(1)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2)財務和發票管理制度健全;(3)發票使用量較大的單位;(4)統一發票式樣確實不能滿足業務需要的。

冠名發票印製的申請條件

申請印製冠名發票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經批准印製冠名發票的企業,應在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規格中選用符合自身要求的式樣,並按要求定時向稅務機關網路發票系統傳輸發票填開信息以便公眾查詢真偽。

企業冠名發票的許可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稅發[1993]157號)第7條規定:“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財務和發票管理制度健全、發票使用量較大的單位,可以申請印製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如統一發票式樣不能滿足業務需要,也可以自行設計本單位的發票式樣,但均需要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准。”
2.實施機關:主管稅務機關
3.申請人應當具備的條件
(1)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
(2)財務和發票管理制度健全;
(3)發票使用量較大的單位;
(4)統一發票式樣確實不能滿足業務需要的。
4.辦理程式
(1)符合印製冠名發票條件的企業向實施機關提出申請,填寫《企業印製冠名發票申請審批表》,並提供票樣;
(2)實施機關受理申請(審批)表,提出初審意見並報省級稅務機關;
(3)省局審查並作出決定
(4)實施機關將上級機關決定送達申請人
5.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1)企業印製冠名發票申請審批表;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
(5)普通發票票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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