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俊卿烈士

任俊卿同志是一位軍轉幹部,1999年入警。他在較短時間內掌握了公安基礎業務,並發揮精通排爆業務的特長,與其他民警一道成功排爆上百次,先後成功銷毀舊炮彈等危險物品2000多枚及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10多萬響,成為我省西部地區有名的排爆專家。 2002年11月16日16時,三門峽市公安局治安科民警任俊卿接110指令,迅速趕赴一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場所執行排爆任務。面對隨時可能發生的爆炸,他置個人生死於度外,將戰友們勸退到安全地帶,隻身進入中心現場排爆。17時05分,現場突發爆炸,任俊卿壯烈犧牲。 200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周永康簽署命令,追授任俊卿為“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榮譽稱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追授他為“革命烈士”。河南省公安廳及三門峽市也分別作出向任俊卿同志學習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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