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須知
1. 中國公民赴以色列須事先辦理入境簽證。
2. 以色列不接受落地簽證。
3. 簽證申請人到以使/領館領事處辦理申請手續時務必遵照以下安全指示:
1) 請攜帶貼有照片的身份證明。
2) 每位來訪者及其隨身物品都需經過安檢。
3) 不允許將任何個人物品帶入使領館內,包括手提包、手機和電子設備。
4) 切勿攜帶大型手提包或行李箱進入使領館。
5) 切勿攜帶食品和/或飲料瓶或飲料容器。
6) 使領館的安全指南適用於在領事等候室內的所有人,所有人須始終聽從安保人員的指揮。
7) 凡進入巴勒斯坦地區者均需先辦妥以色列的入境簽證,再辦理往來巴勒斯坦通行證。
4. 簽證種類:常用的是短期商務簽證、留學簽證、工作簽證、探親簽證等。
5. 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護照外,簽證申請人遞交的其它申請材料將由使館簽證處存檔保存,不退!簽證申請人如需留存應事先做好複印件,使館簽證處不為申請人複印。
6. 簽證拒簽後,不退簽證費。
7. 簽證申請人在獲得以色列簽證後在簽證有效期之內前往以色列,如在簽證有效期內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需重新提交申請(手續同前)。
8. 特別提示:入境以色列者應在簽證有效期內離境,否則將被視為非法滯留。為避免護照丟失,應隨身攜帶護照複印件(包括資料頁、出入境章頁)。
申請流程
1. 簽證申請人確定赴以目的和行程計畫。
2. 登入以駐華大使館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信息,下載簽證申請表和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
3. 準備簽證所需材料。
4. 到中信銀行(指定網點)繳納簽證費。
5. 到使領館辦理簽證申請手續;簽證申請人按所屬領區申請簽證。以色列駐華大使館接收除上海領館(管轄上海、安徽、浙江及江蘇區域)、廣州領館(管轄廣東、廣西、福建及海南區域)管轄區域以外的簽證申請。
6. 使館領區內的簽證申請人在北京及距北京兩小時車程之內地區居住者,需本人親自到使館簽證處遞交申請;如兩人同行則需至少其中1人遞交。
7. 如使館領區內簽證申請人在外地居住,可採取下列兩種方式申請:
1) 委託他人到使館簽證處遞交申請,委託人需持申請人正式委託書,寫明委託原因、委託人的相關信息並須申請人親筆簽名。
2) 簽證申請人郵寄全部申請材料到使館簽證處,通過當地中信銀行授權網點繳納簽證申請費並將繳費憑證交至使館簽證處。如簽證申請人需簽證處回寄護照,需一併通過當地中信銀行授權網點預付郵費人民幣四十元(¥40)並提交繳費憑證,寫明詳細回郵地址,申請人的護照將以特快專遞方式(EMS)郵寄回申請人。如申請人通過快遞公司(非EMS)遞送材料,申請人需將本人或寄件人姓名、快遞公司名稱、快遞單號、遞送時間傳真至使館簽證處,以便使館簽證處及時查收。
8. 使館簽證處在收到簽證申請人全部材料後四至十個工作日之內對簽證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答覆是否獲簽及是否需補充其他材料。
9. 簽證申請人遞交申請材料時需寫明詳細聯繫方式,以便使館簽證處及時與簽證申請人聯繫。
10. 簽證申請人可在遞交全部申請材料的四至十個工作日之內與使館簽證處聯繫查詢簽證申請受理情況。
11. 領取簽證後,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與使館簽證處聯繫。
簽證材料
1. 商務短期訪問簽證:適用於商務活動(商務訪問、商務考察、商務會談、培訓、履行契約等;)或短期訪問目的(如學術交流等)。
1) 以色列有關公司或機構正式英文或希伯萊文邀請信原件,邀請信需列印在該公司或機構正式公文紙上,公司或機構主管負責人親筆簽名及該公司或機構正式印章。不接受複印件、傳真件、掃描件及電子郵件等形式邀請信。
2) 以色列有關公司或機構給以色列使館領事處的英文或希伯萊文信函,該信函需列印在該公司或機構正式公文紙上,需該公司或機構主管負責人親筆簽名及該公司或機構正式印章。不接受複印件、傳真件、掃描件及電子郵件等形式。該信函內容應包括:
(1) 以色列邀請方公司的性質及與簽證申請人的關係.
(2) 邀請方負責人的姓名、護照號碼、所在公司的名稱及職務.
(3) 以色列邀請方邀請簽證申請人到以色列訪問的目的以及停留的時間;如以方承擔簽證申請人在以訪問期間的費用,需同時註明。
3) 以色列邀請方須註明由其負責簽證申請人在以色列期間的活動並擔保簽證申請人如期返回中國。
4) 簽證申請人目前供職的中國單位正式英文擔保信。擔保信需列印在該單位正式公文紙上,需該單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負責人親筆簽名。不接受複印件、傳真件、掃描件及電子郵件等形式的擔保信。擔保信內容應包括:
(1) 證明簽證申請人為該單位正式員工及其職銜。
(2) 證明簽證申請人確因受以色列有關公司或機構邀請而赴以訪問。
(3) 說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擔簽證申請人在以訪問期間的費用。
(4) 擔保簽證申請人在訪問結束後能按期返回中國。
5) 簽證申請人目前供職的中國單位如系企業,需提供該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其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將在簽證申請材料審核後退回簽證申請人。
6) 用英文完整填寫的簽證申請表格一份,該表格可在使館簽證處現場填寫。
7) 簽證申請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二張(35mmX45mm),淺藍色背景,一張貼在申請表右上角,一張反面寫上名字,夾在護照里)。
8) 簽證申請人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六個月)。
9) 簽證申請人的名片一張。
2. 探親簽證:適用於赴以色列探親訪友者。
1) 以色列內務部簽證許可(即通過以色列內務部返簽)。該檔案需由簽證申請人在以色列的親友替簽證申請人在以色列境內向以色列內務部申請。申請人的親友可向以色列內務部設在以色列境內各地的辦事機構查詢簽證許可辦理事宜。在以色列內務部批准簽證許可申請,批准檔案直接傳送至以色列駐華使館。但使館簽證處不主動與簽證申請人聯繫並告知。需要簽證申請人通過電話與使館簽證處聯繫查詢是否收到該檔案。
2) 如簽證許可要求籤證申請人提供其它檔案,需公證後再遞交。
3) 簽證申請人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
4) 用英文完整填寫的簽證申請表格一式二份,該表格可在使館簽證處現場填寫。
5) 簽證申請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張(35mmX45mm)(淺藍色背景, 一張貼在申請表右上角,一張反面寫上名字,夾在護照里)。
3. 學生簽證:適用於赴以色列國留學者。
1) 學生簽證需要獲得以色列內務部簽證許可(即通過以色列內務部返簽)。該檔案需由已錄取簽證申請人的以色列大學或研究機構替簽證申請人在以色列境內向以色列內務部申請。以色列校方可向以色列內務部設在以色列境內各地的辦事機構查詢簽證許可辦理事宜。以色列內務部在批准簽證許可申請後,將批准檔案直接發至以色列駐華使館。但使館簽證處不主動與簽證申請人聯繫,需要簽證申請人通過電話與使館簽證處聯繫查詢是否收到該檔案。如簽證許可要求籤證申請人提供其它檔案,均需公證後再遞交。
2) 簽證申請人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
(1) 用英文完整填寫的簽證申請表格一張,該表格可在使館簽證處現場填寫。
(2) 簽證申請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二張(35mmX45mm),淺藍色背景,一張貼在申請表右上角,一張反面寫上名字,夾在護照里。
4. 工作簽證
1) 以色列內務部簽證許可(即通過以色列內務部返簽)。該檔案需由已雇用簽證申請人的以色列僱主或公司替簽證申請人在以色列境內向以色列內務部申請。以色列僱主可向以色列內務部設在以色列境內各地的辦事機構查詢簽證許可辦理事宜。以色列內務部在批准簽證申請人的簽證許可申請後,將把批准檔案直接發至以色列駐華使館。但使館簽證處不主動與簽證申請人聯繫,需要簽證申請人通過電話與使館簽證處聯繫查詢是否收到該檔案,。
2) 由簽證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簽證申請人“國際旅行健康檢查證明書”及“國際預防接種證書”各一份 (有效期在3個月內)。
3) 由簽證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證處出具的簽證申請人無犯罪記錄公證書一份 (有效期在6個月內)。
4) 如簽證許可要求籤證申請人提供其它檔案,需公證後再遞交。
(1) 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6個月)。
(2) 用英文完整填寫的簽證申請表格一式二份,該表格可在使館簽證處現場填寫。
(3) 用中英文完整填寫的關於簽證申請人以前是否在以色列工作過及是否有近親屬在以色列工作的聲明書一份,該聲明書可在使館簽證處現場填寫。
(4) 簽證申請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二張(35mmX45mm),淺藍色背景,一張貼在申請表右上角,一張反面寫上名字,夾在護照里。
5. 過境簽證:適用於因乘坐以色列航空公司航班前往第三國而需在以色列國轉機過境者。如轉機時間不超過24小時且不出機場,則無需申請過境簽證。
1) 簽證申請人有效護照(有效期至少六個月)。
2) 以色列航空公司機票或機票訂單。
3) 簽證申請人最終目的地國家的有效簽證。
4) 簽證申請人最終目的地國家的有效簽證的相關檔案,如邀請信等(複印件、傳真件、掃描件及電子郵件等形式均可)。
5) 用英文完整填寫的簽證申請表格一式二份,該表格可在使館簽證處現場填寫。
6) 簽證申請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三張。
簽證費用
簽證類型 | 簽證費用(RMB) |
探親 | 140 |
商務 | 140 |
留學 | 290 |
工作 | 290 |
認證信息
簽證信息
1) 入境簽證:以方簽發3個月有效1次入境簽證。
2) 過境簽證:以方簽發3個月有效,準許停留7天的過境簽證。
認證信息
1) 認證方式:單認證和雙認證。
2) 認證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以駐華大使館。
(1) 單認證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
(2) 雙認證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以駐華大使館。
3) 認證檔案:商業檔案、民事檔案。
4) 認證時間
(1) 中方:5個工作日。
(2) 以方:7-12個工作日左右。
5) 認證費用:具體諮詢認證機構。
6) 個人資料認證需要提供公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駐華使館
以色列駐華大使館(Embassy of the State of Israel in PR. China)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天澤路17 號
簽證與領事服務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
以色列駐上海總領事館(Consulate General of Israel in Shanghai)
地址:上海市婁山關路55號新虹橋大廈703室
領區:上海、浙江、江蘇、安徽
以色列駐廣州總領事館(Consulate General of Israel in Guangzhou)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林和中路8號天譽大廈10樓
領區:廣東、廣西、福建、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