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母產子

代母產子

代母產子是在試管嬰兒技術發展的基礎上興起的一種風潮,其在西方非常流行。可能由於生活水平較低,或法律較寬鬆,泰國、印度已成為國際有名的嬰兒工廠。

釋義

釋義 代母:代替別人的母親,產子:生孩子。

出處:李嘉欣拒生子傳許晉亨百萬元找代母產子

語法 複句式;作主語;用於指他人工作忙,或者雙方生育或單方生育能力有問題而代母產子。

原因及做法

原因

代母(Surrogacy)是指因醫學原因致不能懷孕(如進行子宮割除手術),而透過「試管嬰兒」 的技術,用委託夫婦的精子和卵子製造胚胎,再植入代母的子宮繼續懷孕。

做法

在醫學角度,其技術不比一般「試管嬰兒」 複雜,但治療前後都需要顧及很多法律及醫學以外的因素。

社會新聞

2012年10月有雜誌經常提到「代母產子」,遠在美國的明星,近在香港的「名媛」都在說用代母替自己生小孩,免卻自己懷孕時生理變化而導致的不適或「不便」。

在香港,委託夫婦於開始治療前需要由兩位醫生證明女方是不能懷孕,並確定代母的身心健康。此外,還需要由法律顧問、社工及臨?心理學家組成的小組作出評估。代母亦要明白治療可引致的副作用及併發症,以及生育後與嬰兒的關係。

其實現時西方國家非常流行尋找代母產子。印度已成為國際有名的嬰兒工廠,可能是因為生活水平較低,或其法律較寬鬆。因此很多外國人都會到印度接受「治療」,但有時亦不是想像中順利。

曾經有一對日本夫婦去印度利用代母成功產下女嬰,但在女嬰出世前那個日本女子因病過世。印度的法律是不容許單身男子領養一個女嬰,而那個代母又不願意照顧那嬰孩。因此那女嬰要留在孤兒院,直到那日本女子的母親成功申請領養。

雖然適當地利用代母產子能幫助很多不育夫婦成功孕育下一代,但大家不可忽視代母產子所牽涉到的法律及倫常問題,更加不能忽視由代母所生的小朋友的心理健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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