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國家畜牧、獸醫、飼料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質量標準;2、擬訂和組織實施畜牧、獸醫、飼料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發展規劃、標準、產業政策、重大科技技術攻關措施;
3、制定和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撲滅計畫;
4、負責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動物血吸蟲病及寄生蟲病防治管理工作;
5、負責獸醫醫政、獸醫藥政、飼料行業的管理工作;
6、負責畜禽產品安全和畜禽產品加工產業化發展的管理工作;
7、負責種畜禽管理、保護和利用畜禽遺傳資源;
8、負責提出畜牧獸醫行業投資計畫建設、項目建設方案、組織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畜牧獸醫項目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落實與使用;
9、負責畜牧獸醫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和職業技能鑑定的管理;
10、負責畜牧獸醫行業市場信息管理和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