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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札記(全本作品)》 第三章 正文 第五節 別序之“稱讚感嘆”:丁二、請益陳辭二戊初、稱讚感嘆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釋義
雜語,亦作“付屬”,即委付、囑告的意思。付者,付以物也;囑者,以言語托所思也。義為以種種財物相委付,以種種言語相叮囑。引申義
如《法華經·寶塔品》中的“佛欲以此妙法蓮華經付屬有在。”這裡,“付囑”亦有二義:其一、如來哀彼未發大心者,以其無上大願力委付已生信佛法者,囑之令增長;其二、如來以其無上大道力囑告未生勝法者,付之令生。若以《法華經·信解品》文釋,則付者,即指“我財物庫藏,今有所付”等文;囑者,即指“佛敕我等說最上道,修習止者,當得作佛”等文。“付囑”,意謂如來口業善能說法,如來哀彼還未發起菩提心的眾生,委付佛法寶藏,良言好語地苦苦叮嚀囑告令其生信佛法,種諸善根。更進一步說,意謂如來將小菩薩付大菩薩,囑大菩薩化小菩薩,猶如世間嚴父之臨終遺囑子孫也。將小付大,意在引小入大;囑大化小,意在以大激小。可見如來方便護念,慈悲愛憐之情,無不令人潸然淚人。這裡,“護念”、“付囑”二詞大暢如來出世的本懷,說明了如來教化眾生的顯秘互補、頓漸相資的全巧方便之妙。故如來於此金剛會上,對已發大心的根熟者則以意地秘密加被力護念之薰陶之,猶如蜾贏之祝螟蛉,希其當下頓悟之;對未發大心的根未熟者則以展轉相教、相互促進、相互激勵、互資互補的顯化之方,委付之叮囑之,冀其次第漸修之。又在“護念”、“付囑”前加一“善”字,則強調了如來說法雖不存規則而又能契理契機的隨意自在,可謂是“身為法王,於法自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