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通過考核評比,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確保我市2008年度各項交通建設及公路養護任務目標的實現。
二、獎項設定及獎勵標準
我市2008年度通村公路建設、農村汽車客運站建設及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實行單項考核評比,考核總分各為100分。
(一)獎勵
1、通村公路建設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一名,分別獎勵獎金3萬元、2萬元、1萬元。考核時未按規定時間完成通村公路建設任務和未達到建設標準的不予參加評獎。
2、農村汽車客運站建設,設單項考核先進單位一個,獎勵獎金0.5萬元。考核時未按規定時間完成農村汽車客運站建設任務的不予參加評獎。
3、農村公路管理和養護工作,設單項考核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一名,分別獎勵獎金2萬元、1.5萬元、1萬元。考核時未按規定時間完成農村公路管理和養護工作任務的不予參加評獎。
4、除按考核辦法分別對鄉鎮(辦事處)進行考核外,對組織實施較好且各項任務指標完成較好的單位,根據實施情況評選先進單位獎,分別給予獎勵獎金0.3萬元。
5、獲獎鄉鎮的獎金,30%用於獎勵給有功人員,70%用於公路建設和養護。
(二)懲處
1、對通村公路、農村汽車客運站建設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考核倒數第一、二、三名的鄉鎮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在來年的交通會上進行檢討。
2、對通村公路、汽車站點建設項目年終考核未完成任務的,除將項目收回另行安排外,且來年不再安排交通建設項目。對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項目鄉鎮自行承擔。
3、對公路養護工作經年終考核未完成養護任務的,由市財政從各鄉鎮的包乾經費中將下達的養護資金扣回。對挪用養護資金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不再安排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由鄉鎮在本級財政中自行安排資金養護。
三、評分標準
(一)通村公路建設(100分,考核範圍為2008年通村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單位,無通村公路建設任務的不參加考核)
1、組織體系(10分):建立健全領導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加強宣傳發動,制定切實可行的組織方法、工作措施、施工管理辦法等。
2、計畫執行情況(15分):按交通部門下達的計畫項目、計畫里程、起止點、工期要求按時完成建設任務。
3、群工工作(5分):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解決好征地、拆遷、青苗補償等群工工作。
4、工程質量(35分):嚴格按照《貴州省鄉村公路技術標準》組織實施。
5、施工安全(10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相關安全生產責任狀,並制定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計畫。
6、資金使用管理(10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制定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確保公路建設資金專款專用。
7、竣工驗收(15分):按時完成建設任務並完善相關資料,申請上級交通部門進行驗收。提前按質量要求完成建設任務的,每提前一個月加5分。
(二)、農村汽車客運站建設(100分,考核範圍為2008年農村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實施單位,無農村汽車客運站建設任務的不參加考核)
1、組織領導(10分):成立領導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抓此項工作。
2、群工工作(15分):根據項目需要解決好征地、拆遷、青苗補償等群工工作,確保按時開工建設。
3、工程管理(20分):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式的有關規定開展工程建設,有具體的管理措施和工期要求。
4、工程質量及安全(45分):按照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規定,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時清除不安全隱患,將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落到實處,確保施工安全。
5、做好資料的收集歸檔(10分):項目建成後,及時進行工程竣工決算審計並按要求將項目竣工資料報市交通局初審後申請遵義市交通局驗收。
(三)鄉村公路管理與養護(100分),考核範圍為全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
1、組織機構(10分):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領導機構,明確專人負責。
2、養護隊伍(20分):轄區內所有鄉村公路均要建立專兼職養護隊伍,有專(兼)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人員。
3、質量要求(35分):農村公路的養護要求做到路面整潔,橫坡適度,行車舒適;路肩整潔,邊坡穩定,排水暢通;構造物、橋涵完好;沿線設施完善;綠化協調美觀。
4、養護資金落實使用管理(30分):嚴格按照《公路法》及《遵義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制定轄區內鄉村公路養護管理試行辦法,按一定比例落實公路養護資金用於公路養護;對上級下達的公路養護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公路養護上,確保專款專用。
5、公路管理(5分):有相應的管理機構,無損害、侵占路產路權的行為。
四、組織實施
(一)此考核辦法由市政府督查室及市交通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二)採取平時督查與年終檢查相結合,平時督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內容。
(三)考核結果報市交通建設工程實施領導小組審定後,由市人民政府在全市交通工作會上兌現獎懲。
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