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執政能力建設。通過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促進參評單位轉變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形成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工作原則
1、客觀公正的原則,全面準確地評價各參評單位工作業績;
2、公開透明的原則,使機關工作置於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
3、注重實效的原則,講求效果,避免形式主義。
三、評議範圍
此次參評單位包括具有行政執法職能和其他社會服務功能的單位共55個;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統計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畜牧局、市建設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城管局、市農機局、市文廣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經貿局、市計生局、市衛生局、市旅遊局、市司法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隊、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國土資源分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郵政局、市電信局、市供電局、市菸草專賣局、市煤炭局、團市委、市總工會、市房管局、市氣象局、市編辦、市發改局、市農辦、市科技局、市工商聯、市文聯、市科協、市婦聯、市檔案局、市供銷社、市糧食局、市殘聯、市委離退休幹部局。
四、民主評議內容
(一)制度執行情況。是否按照仁辦發[2006]32號檔案的有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實領導責任制,組織學習動員;是否細化、完善本單位的效能建設各項制度並抓好落實;是否結合部門和系統實際建立了相應的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考核制度;機關內部是否真正做到了運轉協調、行為規範、文明服務。
(二)履行職責情況。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命令和各項工作部署的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顯;是否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標。
(三)政務公開情況。政務公開內容是否全面完整,辦事依據、辦事條件、辦事程式、辦事結果以及監督投訴辦法是否公開;是否及時正確地處理投訴問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依法行政情況。是否能夠按照法律法規行使行政管理職能,按法定的程式辦事;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做到主體合法、依據正確、處理適當、手續完備;是否存在濫用職權、多頭執法、重複處罰、執法擾民等問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和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五)工作效率情況。是否切實履行崗位目標責任制;是否按時保質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是否按承諾時限辦結各類許可及便民利民事項;是否存在違反效能建設有關規定的現象。
(六)政風、行風建設情況。是否牢固樹立為基層、企業和人民民眾服務的思想;是否採取措施從根本上解決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對本單位在政風、行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是否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防範的長效機制;是否不斷加強政風、行風建設,解決“三亂”及“四難”問題。
(七)責任追究和處理民眾投訴情況。是否建立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行政違法案件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以及承諾不兌現等問題是否進行了責任追究;民眾投訴的渠道是否暢通,民眾投訴的問題是否得到及時處理和反饋。
五、評議人層面及人數
(一)參加書面評議投票的總人數為5000人左右。評議投票分八個層面進行:一是人大代表;二是政協委員;三是市四大班子領導成員;四是效能建設監督員及社會各界特邀監察員;五是市直機關幹部;六是鄉鎮幹部;七是非公經濟代表;八是民眾代表。
六、統計和計算方法
(一)量表設定:評議設“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4個量表,同時設“不了解”。
(二)分值設定:對“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分別賦以“90-100分、80-89分、60-79分、60分以下”分值,計算出各被評議單位得分。填“不了解”的作棄權票。
(三)評議計分:被評議單位的評議得分滿分為100分。按八個評議層面的投票分別計算出初始得分,經加權處理後得出被評議單位的評議最後得分。
七、組織領導
評議活動在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市紀委、監察局牽頭,市效能辦組織實施,設立市機關效能建設民主評議活動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市直屬工委、市人事局、市統計局等相關單位抽調。
八、實施步驟
評議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10月中旬)
對2006年效能建設民主評議活動工作進行部署。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10月下旬)
印發《仁懷市2006年機關效能建設民主評議活動實施方案》,並在《中國酒都報》、街心花園櫥窗、市政府網站上公布評議方案。
第三階段:實施評議(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由市效能辦印發《效能建設民主評議表》5000份,向八個層面的評議人同時發放《評議表》,對各評議單位進行評議,由人大、政協、紀委、監察局監督《評議表》到位情況,由市機關效能建設民主評議活動辦公室負責統計。
第四階段:反饋整改(11月下旬)
市機關效能建設民主評議活動辦公室統計分值,並梳理匯總評議意見,綜合各層面的評議情況,排出名次,並將評議結果送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後報市委、市政府。將梳理匯總後的評議意見及時反饋被評議單位,被評議單位要依據反饋意見,認真抓好整改,切實解決好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市機關效能建設辦公室。評議結果及各單位整改情況適時向社會進行通報。
九、獎懲辦法
(一)各類參評單位按評議得分多少排序,評出優秀單位6名。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為達標單位,60分以下的為不達標單位。對優秀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不達標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如評議結果不滿意度為60%以上或連續兩年不達標的單位,建議由市委組織部對該單位領導班子進行誡勉談話。各單位效能建設民主評議成績列入班子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評議結果平均得分60分以下的,建議由市紀委對該單位黨政一把手進行誡勉教育。
(四)評議單位屬於垂直管理單位的,將排序情況及具體評議意見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遵義市效能辦反饋。
十、紀律要求
1、為確保本次評議活動公平、公正進行,各被評議單位在今年評議方案下達後,不得向評議人特別是服務對象明示或暗示評議打分的特殊要求。對直接影響評議公平、公正的行為,一經舉報查實,視情節按相關規定處理。
2、市機關效能建設民主評議活動辦公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守秘密,加強對評議活動的督導檢查,採取有效措施,切實防止弄虛作假、不負責任現象發生。
3、邀請市人大、市政協及新聞媒體等單位派員對此次活動進行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