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物價局關於市內出租汽車票價不得提價的通告

一、 二、 三、

各出租汽車公司、出租汽車經營者:
近日,我局接到民眾舉報,有部份出租汽車經營者利用經營權期限屆滿、更換用新車之際,擅自提高票價。為保護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維護正常價格秩序,我局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市內出租汽車仍執行3元/車次(3公里以內)的基本運價。各出租汽車公司、經營者一律不得擅自提高票價。
二、 請廣大乘客勇於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提高票價的價格違法行為進行抵制,並及時投訴舉報。
三、 各出租汽車公司、經營者必須加強自律,嚴格執行規定票價,否則,我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
特此通告
仁懷市物價局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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