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物價局仁懷市財政局關於清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

各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相關企業: 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填寫附表一。 企業單位填寫附表二。

各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相關企業:
為了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規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涉企收費行為,減輕企業負擔,最佳化投資環境。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等問題的決定》,國家發改委《關於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的通知》和《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以及我市《關於建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明白卡》制度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進行全面清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清理範圍
凡向我市行政區域內經工商註冊登記企業收取的行政事業性費用,全部列入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範圍。
二、清理內容
將2007年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收費依據、收費金額、收費單位按附表要求認真填寫,任何單位不得自行設立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標準、任意擴大收費範圍,不得漏報,對因不如實填寫造成的後果由各單位承擔。
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填寫附表一。
企業單位填寫附表二。各企業認為不合理、亂收費的項目、標準在備註欄加以說明。
(一)、時間安排
各單位務必在11月10日前將清理的情況書面報送市物價局涉企收費明白卡辦公室。
(二)、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好此次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工作,為建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明白卡》制度奠定基礎。
2008年11月6日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