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9〕27號)要求,現將我市2010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節:2月13日至19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八、節假日期間,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遇緊急重大情況及時報市政府總值班室。
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全市人民共度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
十、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要於每次節日前5天上報本部門值班安排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