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中茅城區農貿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仁懷市中茅城區農貿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以建設衛生整治、便民利民的農副產品集貿市場為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衛生整治、便民利民的農副產品集貿市場為目標,本著完善設施、淨化環境、強化功能的原則,推進農副產品集貿市場專項治理,加大市場設施改造、衛生達標工作力度,促進市場設施和衛生環境的全面改造和升級,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奠定堅實基礎。
二、治理範圍及時間安排
治理範圍:中樞城區城南、城北農副產品集貿市場,茅台河濱農副產品集貿市場。
時間安排:2007年11月1日—12月15日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市場內配設施。針對農副產品集貿市場內衛生設施老化陳列舊,給排水、排污不暢,加工銷售食品的業戶生產經營條件簡陋等問題,按照“政府補助,業主負責”的辦法,由市城管部門牽頭,主管單位負責,市建設、財政、工商等部門參與,對現有農副產品集貿市場進行實地勘查,制定規劃建設方案,責令市場業主單位限期進行改造,更新衛生保潔設施設備,完善給排水和排污設施,硬化場內路面,修繕攤位棚架,美化市場環境。
(二)加大衛生保潔力度。由市場業主單位按照市場環境衛生標準要求,健全各項衛生管理制度,落實管理措施,配齊配全專職保潔人員和衛生監督員,實行“三定”責任制(定人員、定崗位、定責任),採取垃圾及廢棄物袋裝化(桶裝化),定時收集清運,全天候保潔,抓實衛生保潔工作,保障市場整潔衛生。
(三)規範市場攤位擺設。由工商部門牽頭,城管、公安參與,業主單位負責,對市場進行划行歸市,劃定攤位擺設標線,著力解決亂擺亂放、占道經營、欺行霸市等市場秩序方面的問題。大力整治和規範市場內業主戶無照經營、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消費欺詐等行為。對不服從市場管理,經營行為粗暴惡劣,攤區衛生髒亂突出,堵塞道路交通,經營證照不齊的攤位予以強制取締。通過整治。達到“八個規範”,即證照懸掛規範、價簽擺放規範、經營者著裝規範及管理制度健全規範,實現農副產品集貿市場經營秩序明顯好轉的整治目標。
(四)加強市場內部管理。市場業主單位要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充實力量,加強內部管理。要大力推行契約管理和衛生保潔責任保證金制度,強化經營者的從業道德素質建設,增強環境衛生意識,積極倡導文明經營,禮貌服務,培養講究衛生,愛護環境的良好習慣。
(五)治理市場周邊環境。堅決取締在農副產品集貿市場周邊擺攤設點、占道經營等現象,清理整頓影響環境衛生、市容市貌等不規範經營行為,有效解決市場周邊車輛亂停亂放問題。
四、標準要求
1、農副產品市場環境衛生、食品衛生、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制度健全,管理規範。
2、農副產品划行歸市、標誌明顯,攤位證照齊全、亮證經營,商品擺放整齊,禁止超長超寬,禁止占道經營。
3、從業人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身衛生狀況良好。
4、市場設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保潔人員,隨時保持環境整潔。除“四害”措施落實,“四害”密集度不超標。
5、農貿市場給排水設施齊全、數量足夠,下水道暢通無淤,場內無積水。
6、環衛設施齊全,有符合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水沖式公共廁所和垃圾容器。農貿市場每攤位自備一個密閉式垃圾桶,垃圾及廢棄物實行袋裝化、桶裝化,確保日產日清。
7、經營食品的攤點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 《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範》的有關規定。集貿市場周邊50米範圍內無亂設的攤點。
8、活禽銷售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宰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
9、各市場經營戶和顧客的車輛管理規範,停放整齊,不影響交通、市容。
五、責任分工
農副產品集貿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進行。各有關部門務必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強化措施,加大力度,協調配合,合力推進。各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城管部門負責治理農副產品集貿市場外擺攤設點、占道經營,做好規範經營者和顧客車輛停放等市場周邊環境治理工作。督促市場業主抓好環境衛生制度建設、保潔人員配備、衛生保潔,投資改造市場設備設施,包括改造給排水設施、環衛設施,建設水沖式公共廁所,配備垃圾容器、密閉式垃圾桶等工作。
工商部門負責規範市場內攤位擺設,幫助業主單位抓好市場管理制度建設,商品划行歸市、規範擺放、明碼標價、持證經營,市場從業人員著裝整潔規範,禁止露天屠宰家禽魚類以及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禁止銷售野生動物等工作。
衛生監督部門負責集貿市場食品衛生、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制度建設,監督經營食品攤點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 《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範》有關規定,落實除“四害”措施,確保除“四害”工作達標等。
畜牧部門負責集貿市場內經營的禽、肉等檢驗檢疫工作。
農業部門負責農副產品、綠色食品的檢驗監測等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市場消防安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提供執法安全保障、依法制止和處理妨礙公務行為等工作。
市創衛辦(“整髒治亂”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重點督導及檢查驗收等工作。
宣傳部門負責大力宣傳專項治理行動的重要意義及相關政策知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農副產品集貿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中樞街道辦事處和茅台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民眾的宣傳動員工作,重點抓好環境衛生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幫助業主單位做好糾紛調解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認識,加強領導。開展農副產品集貿市場專項治理,徹底解決市場環境衛生方成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當前我市“整髒治亂”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中樞街道辦事處、茅台鎮及市有關部門一定要深化認識,高度重視集貿市場專項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工作日程,理清思路,突出重點,明確責任,抓好落實,確保圓滿完成專項治理任務。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市農副產品集貿市場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組 長:黃國宏(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張家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陳 華(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成 員:程曉秋(市政府辦主任)
婁 紅(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整髒治亂”辦公室主任)
袁遠坤(市工商局局長)
李 濤(市財政局局長)
李明江(市物價局局長)
蔣善成(市審計局局長)
袁帝坤(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 燚(市農業局局長)
歐先明(市畜牧局局長)
楊水方(市衛生局局長)
楊廷剛(市糧食局局長)
趙 邦(市供銷社主任)
羅 欣(中樞街道辦事處主任)
馮 忠(茅台鎮鎮長)
(二)落實責任,協調配合。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指導、責任分解落實、全民共同參與”的專項治理方針,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鎮(辦事處)主要領導為本轄區集貿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牽頭責任人,市場業主單位是專項治理的直接責任人。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抽調人員,集中力量,強力抓好各項治理任務的落實。要從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發,切實立足職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專項治理的強大合力,推進治理工作達到預期目標。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採取多種方式,充分發揮媒體作用,認真抓好有關政策、措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特別是市場開辦單位和廣大業戶對專項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其參與專項治理工作的積極性。對專項治理的行動、措施要及時進行宣傳報導,對關閉和取締的攤區、市場等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督促市場開辦單位加大整改力度,確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務。
(四)加強督查,規範管理。要加大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督辦檢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督辦查辦通知書,抓緊進行整改,並及時向市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反饋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以及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以便及時了解情況,掌握進度,解決問題,推進工作。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章違法行為,有效規範市場經營秩序。進一步完善市場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市場運行規則,規範市場經營服務行為,提升市場品位,提高農副產品集貿市場綜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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