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拍攝
《人民的使命》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與天尚影視簽約,授權天尚影視全權、獨家負責該劇的投融資及攝製運營。
2018年8月10日下午,北京京西文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與湖南天尚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在寧鄉紫龍灣簽約,宣稱將聯合攝製電視連續劇《人民的使命》。
201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發布《關於終止聯合攝製電視劇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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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發布《關於終止聯合攝製電視劇的聲明》。聲明稱,自2018年8月10日起,終止與湖南天尚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攝製電視劇《人民的使命》,撤銷相關授權。
聲明稱,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與湖南天尚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經協商,決定聯合攝製電視劇《人民的使命》(暫名),並於2018年7月5日簽訂契約。但遺憾的是,2018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發現天尚公司未經同意,在其與北京某公司簽約儀式上,私印以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為背景和特徵的宣傳品,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契約規定和雙方約定。經研究,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當即決定,依據契約條款終止與天尚公司聯合攝製電視劇《人民的使命》的合作關係,相應違約責任由天尚公司承擔。
聲明指出,自2018年8月10日起,終止與湖南天尚影視傳媒有限公司聯合攝製電視劇《人民的使命》,撤銷相關授權。天尚公司今後以電視劇《人民的使命》的名義開展的活動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無關,最高人民檢察院影視中心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