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資本項目
國際收支(就是我們說的 外匯)分為兩大項,一為 經常項目,包括 進出口的外匯,勞務收入,僑匯等等。二為資本項目,主要是直接、間接的投資造成的 外匯流動。現在我國 經常項目已經開放,就是說一個公司進口需要 外匯,個人出國旅遊,留學需要外匯可以直接從銀行用 人民幣換,而資本項目還未開放,比如你想把人民幣換成美元就為了存起來,沒有實際用途,銀行不給辦理。如果全部開放了,就是可以完全 自由兌換了。
本幣項目
我國加入WTO後,我國 金融業將按照《金融服務協定》對金融業的要求和內容來運作,到2005年外商獨資銀行可以全方位經營銀行 零售業,此時如果我們仍堅持 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不可 自由兌換,將是不現實的:一方面,加入了WTO還堅持資本項目不可自由兌換顯然會違背同等 國民待遇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即便我國引用各種例外規則堅持資本項目不可自由兌換,在全方位放開經營銀行零售業之後,監管資本項目資金流動的成本將會非常高,監管的效果也不可能好。因此,我國加入WTO後5年或稍長一點,無論願意還是不願意,在巨大的外部壓力之下, 人民幣資本項目 自由兌換都要成為既定的事實。
途徑步驟
貨幣自由兌換是世界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一國實行對外經濟開放必須實行對外貨幣開放,同時,一國貨幣 自由兌換又是以一定高度的市場經濟為基礎,以國內經濟相對自由為前提的。國內經濟自由程度越高,市場經濟越發達,作為連線世界市場與國內市場橋樑的貨幣自由兌換才具有更為可靠的和紮實的基礎,國家保證的民間 通貨兌換權才更有保障,其範圍才更廣闊,更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
實現 人民幣資本項目自由兌換標誌著中國進一步開放市場,將促使外資企業進入外貿商業和其他服務領域等重要的產業,從而加強我國與國際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聯繫,加快與 國際經濟接軌的步伐。
實現 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 自由兌換,必須謹慎而積極地推進:
在“有序、積極、穩妥”的開放原則下,首先實現資本項目有條件的可兌換,在此基礎上再實現資本項目的完全可兌換。即使實現了完全可兌換,在必要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實行必要的 資本管制。因此, 人民幣可兌換的總體戰略是有序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既不應過分超前,也不能錯失良機而滯後。在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情況下,加快 人民幣自由兌換進程的緊迫性已提到議事日程。根據國際上開放資本項目的經驗教訓,結合我國 人民幣 經常項目可兌換成功的經驗,具體可採取“積極穩妥,先易後難,寬入嚴出”的方針。
根據多數 開發中國家的經驗,開放的步驟一般為:先放寬 長期資本流動入不敷出的管制,再放寬短期資本流出入管制:先放寬對 直接投資的管制,再放寬對 間接投資的管制;先放開對 證券投資的管制,再放開對 銀行信貸的管制;先放開對境外籌資的管制,再放開 非居民境內籌資的管制;先放開對 金融機構的管制,再放開對 非金融機構和居民個人的管制。
我國可採取的步驟為:容易的即不影響 國際收支經常項目平衡的,可在 人民幣經常項目 自由兌換後就可放寬,影響經常項目平衡,影響資本頻繁移動的,可先試行取得經驗後再推廣,有的可逐步放寬。在促進資金流入方面,對於外商直接投資可逐漸實行 外國直接投資的 匯兌自由;可逐步適當放寬外國投資者在我國金融市場上的投資,加大證券資本的流入;逐步放鬆國內企業向境內外資銀行融資的限制。在對待資本流出方面,應放鬆境內居民機構對海外投資;適當允許境內 金融機構向 非居民融資;謹慎對待非居民金融機構在我國境內籌資。
從國際上 貨幣可兌換進程來看,在 經常項目實現可兌換後,逐步推進 資本項目可兌換大體要10年時間。1993年10月,在 人民幣匯率並軌前,我國承諾在2000年以前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並已在1996年12月1日提前實現了 經常項目可兌換,鑒於人民幣 經常項目可兌換比預定計畫提前完成,因此按此時間推算,人民幣 資本項目可兌換將在2015年左右完成。 人民幣實現完全可兌換,走向國際化的時間大體為15—25年,只會提前,不會推後。屆時, 人民幣成為國際支付結算手段,減少了對美元等國際貨幣的依賴,使外商更多地通過中國 金融機構結算,這必然推動我國金融機構在世界上迅速發展,進一步促進我國 對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的 鑄幣稅和 儲備貨幣職能的擴大,將提高人民幣的地位和作用,增強我國商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我國在國際經濟金融中的地位和作用必然增強。同時,必將對國際經濟 金融秩序和 國際貨幣體系的穩定作出積極的重要的貢獻。
學者觀點
郭樹清:推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條件有利
2012年5月16日,中國證監會主席 郭樹清在國際證監會組織第37屆年會上發表演講,郭樹清發表了題為《中國資本市場開放和 人民幣 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演講,就資本市場開放路徑、可兌換實現程度評估、開放路徑利弊,以及前景展望等問題進行了分析。
昨日,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對 人民幣 資本項目可兌換作出樂觀預期。他說,現階段推動 人民幣 資本項目可兌換“各方面的條件非常有利”,應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 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他指出,推進 人民幣 資本項目可兌換,對於轉變我國 經濟發展方式,加快產業結構升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現階段各方面的條件也非常有利。要按照準確定位、權衡利弊、控制風險、抓住重點、注重實質的思路,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人民幣 資本項目可兌換,以此推動中國經濟和 世界經濟在更高水平上融合發展。目前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有兩項,一是按照名實相符的原則,開正門,“暗翻明”,清理有關的法律檔案;二是向國際社會澄清 相關原則的適用差異,說明中國大陸與港澳台的特殊緊密聯繫,逐項評估 資本賬戶真實情況,儘快達成新的共識。 人民幣成為完全 可兌換貨幣,不僅有利於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而且勢必會為 國際金融體系重建和 世界經濟秩序改善做出巨大貢獻。
“30多年來,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走過了一條特殊的道路,其主要特點有如下幾個方面:始終把引進外商直接投資放在最主要的地位;引進外資有效支持國有企業改組改造;香港等地區成為資本雙向流動的橋樑和屏障;證券市場通過漸進迂迴方式實現了高度開放,等等。這條開放路徑在總體上適應了 國際經濟的發展潮流,符合中國國情,在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郭樹清說,中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具有高度重視“ 綠地投資”、堅持金融為 實體經濟服務、有效建立“防火牆”機制、從涉外經濟部門開始、先易後難逐步擴大等優點,使得中國經濟金融保持了健康平穩發展的態勢。但是,我們的不足之處在於資本和 金融市場體系發展不平衡,市場運行效率和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如何兼顧安全性與便利性、穩定性與靈活性,成為中國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必須面臨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
郭樹清說,多年來,中國在資本市場和 貨幣市場工具可兌換方面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從事實出發進行考察,初步評估結果是:中國資本項目中事實上可兌換的有16個子項,基本可兌換的有17個子項,部分可兌換的有7個子項,沒有完全不可兌換的項目,資本項目開放水平大大高於IMF等相關機構的評估結果。
他強調, 資本項目可兌換沒有絕對的、一成不變的標準,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必須根據各自對外資開放的具體路徑和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應當十分審慎地對待所謂“完全自由可兌換”,這個概念所描述的狀態在現實中並不存在。在任何國家, 資本項目可兌換都不意味著完全放棄管控措施。特別是當國家經濟和 金融部門受到跨境 資本流動衝擊、發生嚴重的 國際收支失衡時,也確需採取必要的臨時性管制措施。這一點,在此次金融危機後已經成為絕大多數國家的共識。 國際金融體系的重構必須將此作為重要的基本原則,同時及早修正過去的錯誤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