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管理師

人力資源管理師在國家職業標準中的定義是:從事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勞動關係管理等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但是這個職業有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每個級別對應的知識與能力都是不同的。

人力資源管理師概述

人力資源管理師在國家職業標準中的定義是:從事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勞動關係管理等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但是這個職業有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每個級別對應的知識與能力都是不同的。

人力資源管理師的具體工作內容

(1)編制並實施人力資源發展規劃;
(2)進行職務分析、工作評價與績效考評;
(3)進行組織機構、崗位和服務的設計與改善;
(4)進行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的設計評價;
(5)研究、制定並實施激勵與勞動報酬制度及標準;
(6)編制並實施人員選拔與培養計畫;
(7)編制、組合併實施職工教育、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計畫等。

考試培訓對象:

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或有志於從事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勵、培訓與開發、勞動關係協調等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

申報條件:

(符合任一條件,並經培訓取得《湖南省職業培訓證書》)。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學專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4)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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