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亨利二世 Henry II(英格蘭國王1154—1189年)他原為法國安茹公爵,後以武力脅迫其表舅、英格蘭國王史蒂芬立他為繼承人,開創了英格蘭金雀花王朝(也稱安茹王朝)。他在位期間儘管與教會的糾紛不斷,而且治家無方,幾個兒子都起來反叛他,但仍不妨礙他以一個偉大的立法者的身份成為最受敬仰的王者。他在法律體系方面的改革有一下幾點:1、建立完備而固定的司法系統,由王座法庭、普通訴訟法庭、財政署和各地的巡迴法庭組成;2、發展令狀制度,以國王頒發令狀的方式,進行了地產、債務等方面的立法;3、確立了刑事審判程式,建立陪審團制度,取消了“神裁法”,代之以重視證據的司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