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
人們雙手交叉的信息沒有成功“ 映射”到 大腦中去。神經學家認為,當大腦試圖同時做很多事情的時候,就很容易發生錯覺。在這個例子中,大腦一方面要接收雙手交叉的狀態信息,同時又要關注敲打的先後順序,而後者常常會干擾前者的辨認。
運用木製湯匙也可以看到同樣的令人驚訝的現象。雙手各拿一個木製湯匙向前伸出,讓別人快速擊打湯匙末端,人們能夠很準確的識別出最先敲打的那隻湯匙。然後,當人們的手臂交叉時,人們的錯誤會遠遠增加。但是,當人們在交叉手臂的同時交叉木匙時,人們發現自己又能很準確地進行辨識了。這是因為兩次交叉的影響相互抵消了。
實例
舉一個更簡單的例子。將雙手掌心向下向前伸出,閉上眼睛,然後讓別人先後敲擊你的雙手背面(時間間隔要儘量短300毫秒)。然後睜開眼睛,將最先被敲到的手伸出來。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通常能百分之百地答對。但是,如果將兩臂交叉並進行同樣的實驗,結果發現大多的時候我們都會弄錯。還有和亞里士多德錯覺相反的一種現象。交叉 食指和 中指,然後觸摸牆壁或者盒子角落上的兩個面。這次,人們會感覺到手指觸摸到的是同一個面。原理是一樣的,因為這個時候牆(盒子)的兩面碰觸到的是兩個手指中間的兩個側面。
另外一個觸感錯覺則與距離感有關。取一個回形針,將其拉直,再彎曲,兩個末端相距約1厘米。然後閉上眼睛,將回形針的兩個末端接觸食指的 皮膚,並將其從食指移動至手掌、手腕、前臂。整個過程中,你會感覺回形針兩個末端的距離變得越來越短,甚至感覺兩個末端變成了一個。這是因為,我們皮膚的敏感性從手指到前臂是逐漸減弱的,前臂對精細結構的辨識遠不如指尖。
理論依據
亞里士多德的 哲學動搖於唯物論和唯心論兩條路線之間。他將一切事物都說成是由“質料”和“形式”構 成。“質科”是僅僅具有可能性的原料,必須取得一定的形式,其可能性才成為現實。這叫做“質料形式論” (hylomor Phism,hyle=matter,即質料,morphe=form,即形式)。他認為質料是消極的、被動的,形式是 積極的、主動的;形式是事物的能動的本質,這導致了他所謂“形式的形式”成為宇宙變化的第一動力。因此,他雖然批判了柏拉圖的“理念”,卻引進了與理念相同的“形式的形式”。他在《論靈魂》這部著作里將上述原理用到人的身上。他強調軀體和靈魂的統一,軀體作為原料,靈魂作為質料現實化的形式,靈魂是和具有器官的軀體不可分離的。他認為人的心靈原是空無所有的一塊白板,它是經驗的承受器,藉助於具有感官的軀體所提供的感性經驗,心靈才能發育滋長。因此,在認識論方面,他肯定認識來源於感覺,引起感覺的東西是外在的。但他同時又認為思維是可以自由作主的,理性是一種比感覺“高貴”的認識,片面誇大了理性的作用。他認為心靈是統一的,但在功能上可以分為營養功能、感受功能、思維和行動功能幾級不同的水平。
《論感覺》一篇中將感覺定義為辨別的官能。感覺分為5類,即觸覺、味覺、嗅覺、聽覺和視覺。其中以觸 覺作為最基本的一種,他並已認識到觸覺是一種複合的感覺。他又指出,有些客體的屬性,如 形狀、 大小、運動等,不只是一種感覺的對象,要把不同渠道得來的印象結合起來,就須依靠共同感覺(sensus communis)。 共同感覺這個概念接近於意識的概念。
《論記憶》一篇中將記憶過程中的保持和回想加以區分。認為記憶以感知為前提,時間的過渡是記憶的特 征。在感知過程中,所感知的事物留下印記,如同印章打下的印記一樣,這就是記憶。回想上所以可能,是由 於所感知的事物總是按某一先後順序發生的。以後再感知或想到前一件事,就會聯想到後一件事。他是把一個 提出聯想律的人。他的聯想律有3條,即相似律、對比律和接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