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血族婚也稱族外婚或“普那路亞”婚,亞血族婚是繼血族婚出現的婚姻形式。在這種婚姻形式下,本氏族的兄弟姊妹已不能通婚。
簡介
在亞血族婚姻形勢下,本氏族的兄弟或姊妹必須在相互通婚的對方氏族的女子或男子中尋找配偶。同樣,對方氏族中的兄弟或姊妹則在本氏族中的女子或男子中尋找配偶。這樣,父親是集體父輩,母親為集體母輩,成為共夫或共妻。男子死後,都要葬在各自出生的氏族墓地,而不能和本氏族的姊妹同墓合葬。所生的子女屬於女方氏族,死後與母親同葬,不能與父親合葬。從田野考古發掘中發現了新石器時代男女分區聚集埋葬的墓地。山東兗州王因村有男性同葬墓十座,女性同葬墓七座。華陽縣橫陣村有婦女與幼兒合葬墓。這正是族外婚在葬俗上的反映。
亞血族的共夫與共妻,使父親無法知道自己的子女,子女更無從知道自己的生身父親,只有母親可以知道哪個是自己的子女,子女只知道誰是自己的生身母親,世系只能從母親來確認,這就是古書中說的“民知其母,不知其父”,或“感天而孕”的時代。
《華陽國志》記載,雲南哀牢山有一個婦人名“沙壹”(可能是“壺”字之誤)以捕魚自給,忽於水中觸一沉木,遂感而有孕,生十男,哀牢山下又有一夫一婦產十女,互相婚配,由是始有人民。這也是個“感生”說的神話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