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之生

井岡之生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社團簡介

井岡之生(以前為“信責”)家教兼職社團在井岡山大學校園內,在井岡山大學老師支持,師範學生強烈要求下成立的,團隊成立於2005年,由井岡山大學優秀學生一起組建,是井岡山大學裡的一個優秀團隊!成立6年來,有1560多位教員服務吉州區、青原區,在廣大家長和學生朋友中間有頗高的聲譽。我們秉承信譽第一,責任如山的服務理念,從教員的招聘、考核、崗前培訓等各個環節都經過嚴格的篩選和審核。您可以放心把孩子交給我們,我們將精心挑選最適合您孩子的老師,為您的孩子少一份壓力,多一份輕鬆!
我們的理念:
好成績總是以優越的學習理念為支撐。向孩子講授知識的同時,我們更重視傳授學習態度、學習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對學生的學習生涯形成深刻長遠的影響。
井岡之生家教特色:
(1)我們是由專業的家教團隊——井岡之生家教團承辦,我們保證給每一位學生以及家長一位滿意的家庭老師。
(2)我們有專門的負責人帶領家教老師在家教前夕進行免費試講,及跟蹤調查和意見反饋,以保證最佳的家教服務。
(3)我們提供一對一的上門家教讓你的孩子不用出門就能得到完美的教育。
選擇我們,我們讓您的孩子得到提高! 您的滿意是我們奮力拚搏的目標!孩子的提高是我們成功的標誌!

社團機構

社長
副社長
部長
(1)辦公部
(2)信息部
(3)策劃部
(4)宣傳部

現任社長

井岡山大學數理學院 劉永旗 兼任井岡山大學校信息站站長、數理學院辯論隊隊長
井岡山大學數理學院 劉智臣 兼任班級班長 會長一職

社團制度

井岡山大學井岡之生管理條例(暫行辦法)
為了加強社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規範本社團制度,根據《井岡山大學井岡之生社團章程》特制定此管理條例。
井岡山大學井岡之生社團管理條例
(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規範本社團制度,根據《井岡山大學井岡之生社團章程》特制定此管理條例。

第二章 選舉任免制度

第二條 選舉資格:1、本社團正式社員並對社團具有一定的了解。
2、積極參與社團的活動,有責任心。
3、積極參加各項會議,有充足的時間。
4、思想積極向上,富有激情。
第三條 換屆時間:每年第二學期3月中旬。
第四條 選舉與免職:
選舉:
(1)會長選舉:需由前任會長推薦(至少2名),並由前任理事會1/3以上聯合推薦候選人,獲得前任理事會2/3以上選票並提交社員大會舉手表決通過。
(2)副會長選舉:由會長提名,全體理事會成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3)部長選舉:由前任部長推薦,會長任命。
(4)副部長或助理選舉:由該部部長推薦,經會長同意後任命。
(5)理事長選舉:全體理事2/3以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一般由會長擔任)。
(6)副理事長選舉:由理事長直接任命。
(註:會長/副會長必須在社團工作1年以上;名部部長要求至少工作半年以上。首屆除外)
免職:
(1)正常退職:任期年滿後,由於本人不願繼續擔任或升遷而造成職位空缺。
(2)罷免: 會長/副會長:理事會1/3以上提議,全體社員2/3以上通過。
各部部長:本部1/2以上提出並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副部長或助理:部長任免,理事會決議通過。
★原則上誰用人誰任免!

第三章 理事會制度

第五條 理事產生與罷免:
第一屆理事由創始人擔任,此後按制度產生,其中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2~4名。創始人在社團必要時參與社團活動,1/2以上聯名可以罷免社團任何違反社團規定的成員;為社團永久名譽社員和永久榮譽理事。
社團實行每年換屆制度,理事會成員連任不得超過兩屆。(首屆除外)
理事的產生:
常務理事會成員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組成。
理事會成員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副部長/助理組成;
理事的罷免:
(1)正常退職:任期年滿後,由於本人不願繼續擔任或升遷而造成職位空缺。
(2)罷免:
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會1/3以上提議,全體社員2/3以上通過。
理事:理事長提出並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六條 理事會職權:
1、理事會為本社最高決策機構。全體理事會的職能是為制定、修改社團章程和各項制度提供建議,選舉會長副會長;確定社團結構,總結學期工作,討論如何制定新學期工作計畫等。
2、常務理事會的職能是處理解決社團日常性工作問題,每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可根據事情的緊急性臨時召開。
3、全體理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適時召開。也可召開理事會擴大會議。
4、彈劾罷免權/活動監督權:理事有彈劾罷免社團負責人的權力和義務;理事有權對社團活動進行批評建議,向會長或辦公部反應情況並要求答覆。
第七條 理事會義務:
1、理事會成員必須按時出席社團會議並積極為社團活動提意見。兩次無故缺席理事會議(有效請假除外)自動退出理事會,並反映到考評細則中,與年度評優掛鈎。
2、積極違護社團正當合法權益等。
3、社團各個理事會成員必須遵守社團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完成各項任務。對長期不履行有關規章制度的成員,社團有權對其進行教育,必要時有權免除其職務,並通報全社,免除其參與年度評優資格。
第八條 社團理事會成員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星期向社團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同意後方可辭去相應職務,並報社團辦公室備案。
第九條 社團理事會成員因故被免職或辭職後,由理事會從社團各部門,選舉或民主協商推薦產生新的理事會成員。
第十條 社團理事會需要表決的會議採取投票或舉手表決制。表決方式由理事會根據會議需要決定。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該次會議通過的決議方為有效。重大決議的表決實行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制,日常一般性決議實行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制。

第四章 部門制度

第十一條 井岡山大學井岡之生社團機構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二名,其餘各部門部長各一名,副部長和助理若干,可適情況做出調整。共設辦公室(含網信、通訊、組織、財務部)、外聯部、宣傳部、理論部、支教中心、實踐中心、文藝隊,共七個部門。
第十二條 組織機構職能與權力:
1、會長: 全面負責社團的各項工作統籌和安排,對外的宣傳和交流,參加社團例會,主持召開社團例會等工作,提出任免社團理事並組織理事會會議進行表決通過理事的任免,代表社團出席各種活動。主管社團日常工作。
2、副會長:協助會長進行日常工作,負責督促各部門、完成任務為會長工作提供建議,協管社團工作。
3、宣傳部:
(1)負責社團的宣傳工作,創造良好的效應。包括各次社團活動海報的設計或者繪製,噴繪和寫真的設計與製作等,協助各部門進行活動宣傳;
(2)負責我社整體形象的包裝與宣傳;
(3)聯繫校內外媒體,落實本社團的宣傳工作。
4、策劃部:
(1)策劃各種活動:主要有協助會長、副會長主持工作;組織、監督、協調社團日常工作;主持辦公室工作;制定並完善社團系列規章制度;參與年度考核、推優及評優工作。
(2)負責拉取社團大型活動的贊助費用並協助各個社團活動經費的贊助,以及與校內外各協會及兄弟社團之間的交流和合作;
(3)開展與外界的聯誼等交流事宜;
(4)負責為社團尋求政府和學校相關黨政部門的支持與合作。
4、信息部:
(1)負責社團會議或者活動的簽到和會議記錄;
(2)歷史檔案和各種資料的保管、保存或者輸入;
(3)主持社團內部各項會議,管理社團考勤工作;
(4)管理社團社員檔案及社員證的發放和管理。
5、辦公部:
(1)管理社團一切財務、後勤工作;
(2)負責社團財務申請及分管部門報賬;
(3)負責社團活動的申報;
(4)做好學期財務開支預算;
(5)財務定期向大家公開。
★辦公部負責每次社團活動的監督(成立督察特別小組,參與社團活動及會議等的督察工作),包括活動程式是否規範,監察完後填寫活動記錄(包括活動目的,意義,時間,地點,參加者,流程,效果等內容),監督活動上報社聯的資料是否真實。對各個部提出批評和建議,有權對違反社團制度、章程、條例或有損社團整體利益的社員或社團活動予以制止、進行調查,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社團理事會討論予以處理。
★財務報賬必須憑票據報賬,並註明具體財務用途(在使用前須向財務申請)。份數多的打雙面方可報消,大額開支(≥30元)必須報辦公室及會長備案審批。
第十三條 社團一切工作實行會長、會長助理、部長、副部長問責制。

第五章 活動制度

第十四條 社團一切重大事務必須經理事會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報請上級批准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 社團的一切活動必須制定詳細地計畫書或策劃書,報校團委、社團聯合會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社團活動方案出台後,報名參加該項活動的社員無故不得中途退出、不得遲到早退;如實在參加不了活動的需提前1天報辦公室備案。(一般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第十七條 在進行活動的過程中社員要嚴格遵守紀律及相關規定規章。
第十八條 社團一切活動必須積極、健康且符合社團性質,不得違背社團章程和社團條例。
第十九條 每次活動結束後,負責人要認真總結,填寫好活動報表,並以書面的形式和電子版的形式上交辦公室存檔。

第六章 會議制度

第二十條 社團定期召開社團理事會會議和部長全體會議,布置和傳達校團委、社團聯合會關於社團工作的精神和任務,部署安排階段性的工作,交流反饋有關工作的信息。社團理事會成員必須遵守社團章程條例,按時出席會議。
第二十一條 每次社團例會以及緊急會議,辦公室應該作好通知,一般情況下,提前一天以電話、簡訊等方式通知到各個部門。
第二十二條 每次社團例會以及緊急會議辦公室應該作好會議記錄,包括內容、意見和建議,以及考勤,並存檔,與社團年度評優掛鈎。
第二十三條 社員大會必須全體社員4/5以上出席方可進行;部門會議需該部門2/3以上成員參加方可召開;理事會議需全體理事3/4以上出席方可召開。
第二十四條 對於經常缺席會議的社員給予警告經教育不改者給予退社處分。

第七章 項目責任制度

第二十五條 社團各項活動實行項目制度,項目活動組組長主持該項目工作,擁有該項目最高決策權但必須向會長請示並在法規制度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項目啟動後各部門必須積極配合項目組完成相關任務工作,不得藉口推脫也不得以權壓人。當項目活動出現障礙時,由社團出面以尋求協調機制
第二十七條 項目活動結束後,組織權力即自動消失,項目組長必須在活動結束1周內提交活動論文或相關材料報告交辦公部。

第八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八條 正式社員必須按規定準時出席會議,由社團辦公室負責會議簽到並存檔,如有事不能到會需提前1天以書面或電話、簡訊形式請假並就明原因。
第二十九條 考勤與社團年度評優評先掛鈎,對於多次缺席者取消其評優資格,相關榮譽授予以《井岡山大學井岡之生社團章程》與附則為準。
第三十條 對於每學年缺席會議1/3以上,不積極參與社團活動的,幹部免去其職務且不得參與下屆竟選;社員不得參與竟選;情節嚴重者給予退社處理並存檔;
※ 考勤細則※:1、每參加一次社員大會,1.5分/次;
2、在各項活動中擁有團隊意識酌情加1~5分;不守紀律有損社團形象視情節嚴重可適當扣1~5分;
3、會議中不得接打手機發現一次扣0.5分;其他未盡事宜可酌情加/扣分。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干涉組織考勤工作,違者適情節嚴重扣1~5分/次。
★在各部門排名前五者額外加1分;
★原始積分為零分,當積分達到20分時為社團積極分子:優先考慮進入部委和推優、評先;當積分達40分推薦成為社團理事;積分前五優先考慮為下任會長/副會長人選。

第九章 經費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社團的財產主要有三個來源:社員會費,贊助或捐贈,學校或學院撥款。
1、社團招新時,社員註冊會費,統一入帳,歸社聯統一管理。
2、宣傳部向校外企事業單位拉取贊助費用或無償捐贈所得款項,統一入 帳,歸社團統一管理。
第三十二條 社團招新後,社團向社聯提交社團成員詳細情況表及會費收取情況,經社聯核實後,對社員正式登記註冊。
第三十三條 社員會費收取標準:15元/人
第三十四條 辦公部每月月底進行財務結算,送社團聯合會存檔。有權對其進行監督。
第三十五條 社團換屆時,財務部要作好財務總結和交接工作。

第十章 檔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 社團各項檔案包括社員檔案、活動檔案、檔案檔案和綜合檔案,必須提交一份至社團辦公室,作為歷史檔案保存。
第三十七條 社員檔案保存社團創始人、歷屆社團負責人資料、歷屆社團社員名單。由辦公室整理,分紙質和電子文檔。
第三十八條 每項活動的計畫書、策劃書總結都應該存檔,以便保管。
第三十九條 辦公部設有專門的社團資料夾,用於社團各種檔案的保管和保存,任何人不得隨意翻閱和拿取,如有需要借閱或複印,必須報請社團辦公室並寫好申請書或者借條方可借閱。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2005年03月28日起正式生效。請各位社員和各個部門負責人嚴格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不得與《井岡山大學井岡之生社團章程》相關條例相背。
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的修改需理事會3/4以上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歸井岡山大學井岡之生社團理事會所有。
(起草:劉永旗 劉智臣 修訂 :劉永旗)
井岡山大學井岡之生社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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