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項全能

於希臘,早在公元前708年第18屆古代奧運會上便設有五項全能,由賽跑、跳遠、鐵餅、標槍和摔跤項目組成。

 

概述

現代全能運動始於歐洲。18世紀初,部分國家開展全能運動,但比賽項目不統一。1904年第3屆奧運會即設十項全能,項目包括100碼跑、800碼競走、120碼欄等;1912年第5屆奧運會改為在瑞典流行的十項全能,延續至今。此外,1912、1920、1924年奧運會還設立過五項全能。女子全能運動1923年始於蘇聯,1948年得到國際田聯的認可,1964年奧運會

詳細

全能列為比賽項目,1984年奧運會必為七項全能。比賽按規定的項目順序分兩天進行。男子十項全能第一天為100米跑、跳遠、鉛球跳高、400米跑,第二天為110米跨欄跑、鐵餅、撐竿跳高、標槍和1500米跑。女子七項全能第一天為100米跨欄跑、跳高、鉛球、200米跑,第二天為跑遠、標槍和800米跑。根據各單項成績查國際田聯制定的全能評分表,以累加總分計算名次,總分高者列前。運動員必須參加所有項目的比賽,如某個項目棄權,則不能參加後續項目的比賽,也不計算總分,但如果某個項目因成績太低或失敗,沒有得分,仍可計算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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