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方式
新的“五證合一”辦證模式,採取“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並聯審批、一份證照”的流程:首先,辦證人持工商網報系統申請審核通過後列印的《新設企業五證合一登記申請表》,攜帶其他紙質資料,前往大廳多證合一視窗受理;視窗核對信息、資料無誤後,將信息導入工商準入系統,生成工商註冊號,並在“五證合一”打證平台生成各部門號碼,補錄相關信息,同時,視窗專人將企業材料掃描,與《工商企業註冊登記聯辦流轉申請表》傳遞至質監、國稅、地稅、社保、統計五部門,由五部門分別完成後台信息錄入;最後列印出載有一個證號的營業執照。辦證模式的創新,大幅度縮短了辦證時限,企業只需等待2個工作日即可辦理以往至少15個工作日才能夠辦結的所有證件,辦事效率得到提高。
指導原則
標準統一規範。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企業登記、數據交換等方面的標準,確保全流程無縫對接、流暢運轉、公開公正。 信息共享互認。強化相關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企業基礎信息的高效採集、有效歸集和充分運用,以“數據網上行”讓“企業少跑路”。 流程簡化最佳化。簡化整合辦事環節,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加快業務流程再造,務求程式上簡約、管理上精細、時限上明確。 服務便捷高效。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和線上線下一體化運行,讓企業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改革目的
浙江“五證合一”是在“多證聯辦”的基礎上,通過建立審批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發證部門的受理視窗、申報表格、材料規範、審批流程、列印發照等,達到“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證照”的改革目的。浙江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這降低了行政成本和社會成本,方便了企業準入,提高了登記效率 。”
“五證合一”辦證模式更進一步簡化了審批手續,大大降低了大眾創業的門檻,激發了大眾創業的熱情,短短几天,濱江行政中心已辦理“五證合一”證照已逾百戶。
試點地區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市場準入便利化程度, 2015年7月1日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正式啟動“五證合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本次改革將由工商、質監、國稅、地稅、人力社保、統計等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發證(照),改為申請人“一表申請”,工商部門統一收件,質監、國稅、地稅、人力社保、統計部門並聯審批,統一核發載入註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納稅人識別號)、社會保險登記證號和統計登記證號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審批時限由原來的20多個工作日縮短為2個工作日,效率提高75%以上,最大限度的壓減辦事環節,節約行政成本和辦事成本,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浙江省、溫州市有關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政策要求,市標準化院三措並舉全面推進該項工作,成效初顯。一是抓好試點,及時總結。甌海區、瑞安市、泰順縣、龍灣區分別從6月1日、7月1日、7月23日、7月27日起開展“五證合一”試點工作,截止7月29日,分別辦理295件、100件、14件、2件。市標準化院密切關注試點工作,並及時總結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解決方案。二是創新技術,提高效率。該院主動加強與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軟體供應商南威公司的溝通和交流,建議其研發一款可以跨平台操作的導入軟體,能快速地將代碼辦證所需欄位從工商系統進行一鍵導入,實現“五證合一”工作的無縫對接,從而降低數據輸入錯誤率,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強溝通,逐步推廣。該院在密切關注試點工作的同時,積極加強與尚未開展“五證合一”工作的其餘九個代碼辦的溝通工作,全面了解存在的困難和難題,在加強“五證合一”相關政策宣傳的同時,推廣甌海、瑞安等四個試點單位的工作經驗,加快全面鋪開“五證合一”工作。
2016年10月1日起,上海實施“五證合一”登記制度,覆蓋所有市場主體,包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個體工商戶等。在“三證合一”基礎上,進一步整合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時辦理的社會保險登記證、接受統計調查時辦理的統計登記證,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載入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在個體工商戶試點實施“兩證整合”,申請人辦理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表”,向“一個視窗”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稅務部門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自此,上海成為全國最早實現全部市場主體“五證合一”登記制度的省市。
2016年10月8日上午,上海頒出“五證合一”後首批載入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本次改革前已辦理“三證合一”的企業,無需再提出申請,所有的數據共享轉換工作都由政府部門在後台完成。
政策導向
總理強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就要讓“三證合一”改革進一步深化、完善:一方面,擴大“三證合一”覆蓋面,推進整合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另一方面,再整合社會保險和統計登記證,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
推進實施
全面推進“五證合一”,減輕企業負擔
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國務院法制辦等五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確保10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根據通知,在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改革後,企業申請設立登記的、原執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髮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核發、換髮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對於已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企業,不再收繳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後一律使用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髮的證照不再有效。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原有驗證和換證要求企業報送的事項經整合後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由企業自行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