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
2017年7月臨近回售期之時,“15五洋債”就被曝難以完成兌付。隨後“15五洋02”觸發交叉違約條款違約,兩期債券本金合計13.6億元。
根據證監會查實,五洋建設在自身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明顯不足以支付所發行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不具備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條件的情況下,違反會計準則,通過將所承建工程項目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對抵”的方式,同時虛減企業應收賬款和應付款項,導致少計提壞賬準備,於2015年7月以虛假申報材料騙取中國證監會的公司債券公開發行審核許可。
調查
證監會對五洋建設處以總計4140萬元罰款。作為首例公募公司債違約,五洋建設被外界詬病已久的欺詐發行也已被認定。
據公開的信息,在“15五洋債”構成中:3.9億是個人投資者;4.1億為機構投資者。根據中國此類違約的通常做法,個人的清償應該問題不大,關鍵是機構投資人。當然,這裡的個人也不是一般的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