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標準
等級醫院評審標準分成基本標準和分等標準兩部分,病床數符合101—500 張之間的醫院可以申報二級醫院,根據醫院規模、病床數、人員結構比例、設備條件、技術水平、科研能力,管理水平等要求,經過評比符合二級基本標準確性以後再進行等級標準評比,總之,通常縣、區、市級醫院都是二級以上醫院。
規模
應具有與二級醫院任務、功能、技術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適應的醫院規模。
1.病床不少於100張。
2.每床單元必備設施達到規定的要求(見附屬檔案六)。
3.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淨使用面積不少於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門診人次占門診建築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
6.病床與醫院正式職工人數之比為1∶1.3-1.5。
7.必須配備具有國家認定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占全院職工總數不少於75%。
功能與任務
(一)醫療衛生服務
對社區能提供全面、連續的醫療護理、預防保健和康復服務。
1.承擔地區(地、市、縣)內的常見病、多發病和較疑難病症診治任務;搶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轉診。
2.開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擔災害事故的現場急救,迅速組織配套的急救隊伍接收成批病員進行院內急救。
3.開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區的疾病動態。參與社區內預防保健和康復服務工作。
(二)與醫療相結合開展教學、科研工作
1.能承擔基層醫療單位中各類衛生技術人員的進修、培訓和本院職工的在職教育。
2.能承擔中等衛生學校臨床教學及中等以上醫學衛生學校學生的臨床實習任務。
3.能承擔省或市級科研項目。
(三)指導基層
與有關部門協作指導地區內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做好社區治療、預防保健、康復和精神衛生等工作。與一級醫院建立經常性的業務關係,開展雙向轉診,幫助開展新技術,解決疑難問題和培訓衛生技術及管理人員。
相關介紹
管理
醫院應有健全的管理體系,有相應的組織機構、人員、制度、措施、實施方案及其考核與評價辦法。
(一)組織管理
必備的有:
1.行政管理組織
2.醫療、預防、教學、科研管理組織
3.護理管理組織
4.財務管理組織
5.總務保障組織
6.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管理組織
7.必備委員會
(二)制度管理
根據1982年衛生部發布的《全國醫院工作條例、醫院工作制度與醫院工作人員職責》的要求和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必須認真制訂一整套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並有相應的教育、執行、監督、檢查、考評和獎懲辦法。必備制度應包括:
1.醫院工作制度
2.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
3.各項技術操作規程
4.職工繼續教育制度
(三)行政管理
1.有健全的行政管理組織,有一名院領導分管行政工作。
2.有遠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季度安排和完成計畫的進度、指標、措施、步 驟、以及檢查總結。
3 .醫院有各項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必備的制度有:各項會議制度、院總值班制度、醫療行政查房制度、文書檔案管理制度。
4.有民眾來信來房登記、參觀訪問、醫院大事記錄。
5.院領導要經常深入科室、社區了解情況、徵求意見,改進工作。
(四)醫療管理
1.有健全的醫療管理組織,人員配備合理,有相應的工作制度,有一位副院分管醫療工作。
2.制訂切實可行的全院醫療建設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有健全的醫療工作制度 ,切實可行的技術操作規程和醫療護理質量標準。
4.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組織,定期活動,對醫療、護理、醫技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價,並提出改進意見。必備的質量管理組織有:醫療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藥事管理委員會、院內感染控制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
5.加強業務人員的技術培訓、考核,建立衛生技術人員業務技術檔案。
6.非國家認定資格的技術人員,不得直接從事醫療醫技和護理技術工作。
(五)護理管理
按《護理管理標準及評審辦法》的有關要求管理。
(六)教學、科研管理
教學:
1.有健全的教學管理組織,有一名院領導分工負責教學管理工作。
2.有切實可行的教學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有健全的教學工作規章制度,做到有監督、有檢查、有評價。
4.有相應的教學設施與設備。
5.衛生部認定的“教學醫院”,按衛生部《全國高等醫學院校教學醫院工作暫行規定》(待發)進行管理。
科研:
1.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科研管理並有相應的工作制度。
2.建立科技人員、科研成果檔案。
3.有鼓勵開展醫學和管理科研辦法。
(七)信息管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組織和有關工作制度。
2.應設立圖書館(室),並且有足夠數量的醫學圖書和期刊。
3.有處理醫療、管理和圖書情報信息的專職管理人員。
4.院內各部門提供的信息應真實、完整、準確,並及時分析、反饋與利用。
(八)計量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醫院必須加強計量工作管理。
1.有負責計量管理工作的部門或人員。
2.建立有關計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計量管理辦法。
(2)計量人員崗位責任制。
(3)計量器具周期檢定製度。
3.採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4.在用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均應進行周期檢查。
(九)財務管理
1.設有財務機構,人員編制合理,職責範圍明確,並有健全的崗位責任制度和工作制度。
2.設有專(兼)職收費管理人員,嚴格執行醫療收費標準,實行明碼標價,接受民眾監督。
3.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符合會計制度。
4.建立會計檔案和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財會監督制度,對違反財經、物價紀律現象應及時嚴肅處理。
(十)審計管理
1.設有與財務機構相平行的審計機構或者職級相應的審計人員,人員編制合理,並具有一定的審計專業知識。
2.對財務收支及有關的經濟活動實行經常性審計監督。
3.對資金財產的安全、完整以及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進行監督檢查。
4.經常檢查、評估資金、財產的使用效益並提出改進建議。
5.無重大損失浪費、貪污盜竊和嚴重違反財經法規事件。
(十一)設備管理
1.有健全的管理組織,實行計畫管理。
2.萬元以上大型精密儀器購置要有適宜性和可行性論證,進貨要驗收,使用有專人保管。
3.醫療設備有定期的保養、維修與更新制度,保證醫療工作需要。
(十二)總務管理
1.有健全的總務管理機構、崗位職責和工作制度。
2.一般物資實行定額管理,有健全的採購、驗收、入庫、發放、報廢等制度。
3.主動、及時為全國各科室特別是臨床科室服務,做到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證三通(水通、電通、氣通),不發生兩漏(漏水、漏電),做到兩滿意(職工、病人滿意)。
4.有意外情況下的供電措施,確保臨時照明。
5.救護車配有基本設備、藥品,隨叫隨到,保證醫療、搶救和轉送病人的需要。
(十三)建築管理
1.醫院的新建、改建和擴建,要經過可行性論證,適應總體發展規劃,資料保存完整。
2.新醫院選址、布局、設計要合理,符合建築規範及衛生學要求。
3.醫院各部分(門診部、住院部、醫技科室、手術室、消毒供應室、急診科(室)的建築布局、人物流向合理。室內採光、色彩設計符合衛生學的要求)。
4.醫院舊建築有維修計畫及預算,並認真執行。不得在危房中從事醫療活動。
質量管理
(一)醫院應有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二)有院、科兩級質量管理組織。
(三)質量管理的重點是:醫療、護理、醫技、教學、科研和病案質量等。
(四)有質量教育、監督、檢查和評價制度及改進方案。
(五)院內感染控制
1.控制感染組織應符合1988年衛生部下發的《建立健全醫院感染管理組織的暫行辦法》的規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對策、措施、效果與評價。
3.建立嚴格的消毒、隔離和傳染病登記報告制度。傳染病房的設定應符合衛生學要求。
4.有院內感染控制的在職教育制度,醫護人員必須樹立無菌觀念和進行正確無菌技術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辦法。
6.有特殊區域(如手術室、消毒供應室、產房、嬰兒室、新生兒病房、治療室等)的保潔監控措施。
7.現場檢驗要達到規定要求。
思想建設
1.具有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體系和相應的工作制度。
2.制定有關思想政治工作和醫德醫風建設的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做好全院職工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組織學習,進行研究分析總結。
4.認真貫徹執行《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及實施辦法》,有醫德教育措施。嚴格實行崗前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