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中的闡釋
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復有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樑。諸有問言:象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印順法師對二種緣起的解說
(一)分別自性緣起:為什麽會有一切事物這樣的現象?要知其所以然,必須探研它的原因,從它的原因上,就可以「分別」它差別現象的所以然。「自性」,就是一一法不同的自體。「阿賴耶識」為諸法的因緣性,「依止」賴耶中各各不同的諸法因性的存在,所以有種種「諸法生起」。假若說宇宙間唯有一法為因,那就無法說明這現實種種法的差別現象。阿賴耶不這樣,它在無始以來,就受種種諸法的薰習,所以能為種種法自性現起的緣性。它能「為緣性」,所以「能分別」,就是能現起各各不同的「種種自性」。
[附論]奘譯的分別自性,指諸法各各差別的自體。這各各的差別自體,是由賴耶中無始的薰習而有;賴耶的種子有種種,所以能分別諸法自性的種種。依真諦譯:諸法的種種差別,是因賴耶受種種薰習而生起的,這點和奘譯相同。但說這種種不同的諸法,皆以賴耶虛妄分別為其自性,自性,指諸法同以賴耶為自性,這與奘譯不同了。
(二)分別愛非愛緣起:「自體」,就是名色所構成的生命體。這名色的自體,在「善趣惡趣」之中,可以分為可「愛」的和「非愛」的。可愛的就是由善業所感得的善趣自體;不可愛的,就是由惡業所感得的惡趣自體。分別說明這種種差別自體的原因,就是「十二支緣起」,所以十二緣起「名分別愛非愛緣起」。因十二有支緣起的業感差別,所以有三界五趣四生的種種差別自體不同。
平常多把分別自性緣起叫做賴耶緣起,十二支緣起叫做業感緣起。實際不然,這二種緣起,在唯識學上,都是建立在賴耶識中的。不過,一在名言薰習上說,一在有支薰習上說。一切法皆依賴耶,就在這阿賴耶上建立二種緣起的差別。雖有二種緣起,但它們是統一的,不是對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