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職業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志願者服務總隊

九江職業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志願者服務總隊

九江職業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志願者服務總隊由院學生會團委批准成立,成立於2019年3月21日,是九江職業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分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活動的信息工程學院學生組成的公益性組織,隸屬於九江職業大學信息工程學院院團委。

發展歷史:

創始人簡介:
熊乾,男,漢族,2000年2月生,籍貫安徽宿松,2017屆九江職業大學學生,共青團員,擔任九江職業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志工部部長。多次榮獲“優秀志願者”“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社團積極分子”等稱號。

2019年3月5號,學生會幹部開會決定成立志願者服務總隊。
2019年3月21日,經院團委批准正式成立總隊。
2019年3月22號,召開志願者服務總隊成立大會。

志願者活動記錄

2018年11月19日至21日 愛心義賣捐贈活動
2018年12月16日至17日交通志願服務引導活動
2019年3月1日實訓樓機房清掃活動
2019年3月5號校園樹木清潔活動
2019年3月11日至12日圖書館書籍整理活動
2019年3月19日圖書館書籍整理活動
2019年3月22日志願者動員大會
2019年3月27日廢舊塑膠瓶回收活動
2019年3月29日實訓樓機房清掃活動
2019年4月1日至2日校園圖書館志願活動
2019年4月3號南山公園掃烈士墓活動
2019年4月3號校園圖書館志願活動
2019年4月13日怡嘉苑社區清掃活動
2019年4月13日校園圖書館志願活動
2019年4月21日十里溫馨養老院敬老活動
2019年4月22日至23日校園圖書館志願活動
2019年5月8日至9日交通志願服務引導活動
2019年5月13日至14日校園圖書館志願活動
2019年5月17日實訓樓機房清掃活動
2019年5月18日行走捐健步走活動
2019年5月21日校園圖書館志願活動
2019年5月25日南山公園清掃活動
2019年5月26日校園圖書館志願活動
2019年5月29日信息工程學院志願者表彰大會
2019年5月30日參與校志願者表彰大會

志願者服務總隊簡介:

主要職責:
志願者服務總隊為提高志願服務質量和服務範圍,在校內外積極開展各類志願服務。
組織機構:
志願者服務總隊隸屬於信息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其主要組織結構為以隊長團為首的職能部門
隊長團:隊長:統觀總籌,管理各部,定期召開部長以上領導層幹部會和全體大會,負責與學生會各幹部交流。
副隊長:處理志願者服務隊日常事務,與隊長共同組織召開會議。
理事長:與副隊長一同協助隊長分管服務隊。

七大職能部門:

秘書部:整理保管志願者檔案,上傳下達,負責會議記錄、負責成員考勤簽到。
組織部:撰寫活動策劃書,活動申請,會場布置,以及志願者活動策劃。
文娛部:日常開展豐富文藝活動,以及配合學生會大型活動中的文藝表演。
網宣部:寫通知,以及寫活動新聞稿,活動中進行拍照並管理志願者服務隊公眾號以及微博等。
涉外部:志願者服務隊活動財政來源,在各種方面為志願者服務隊發展提供幫助和支撐。
監督部:監督本隊幹部遵守規章制度的情況。協同其他部門維護紀律秩序。

財務部:為各志願者服務隊建立帳目,統一管理各服務隊經費,負責對隊內財務的管理。

志願者服務總隊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信息工程學院志願者服務總隊是由志願從事公益服務的青年學生組成的學校性公益團體。

第二條:本隊接受院團委的直接領導,使用信息工程學院志願者服務總隊的隊旗。

第三條:本隊堅持服務學校、服務社會。通過組織公益服務活動,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

第四條:本隊的行為準則:奉獻、有愛、互助、進步、團結、自願。

第五條:本隊的志願服務精神:以奉獻揚青春,與社會同進步。

第六條:本隊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無限工作,遵守校紀校規,立足校園,服務社會。

第二章任務

第一條:培養大學生青年的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

第二條:加強學校大學生青年於社會的接觸。

第三條:提供校內外公益服務,為具體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人服務。

第四條:定期召開幹部會議。

第五條:制定各學期活動計畫,組織並舉行服務總隊大型活動。

第六條:為圖書館、食堂等大型公共場所提供定期,不定期的義務活動。

第七條:面向全院公開招募志願者,建立一支由本隊直接組織管理的專項青年志願者服務隊伍。

第八條:定期向院團委通報青年志願者活動情況。

第九條:開展與其他青年志願者組織的交流活動。

第十條:弘揚正氣,倡導友愛奉獻,促進校園良好風氣的形成。

第十一條:適應學校發展的需要,推進青年志願者服務社會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二條:積極為總隊發展的相關活動進行宣傳。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具有專業特色的志願者服務活動,提高志願者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四條:維護志願者的合法權益,為志願者行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十五條:開展青年志願者工作的理論研究,總結推廣經驗。

第十六條:定期發布志願者服務總隊等宣傳性的文章。

第十七條:組織開展全院優秀青年志願者的先進評比與表彰工作。

第三章隊員

第一條:

(一)志願者是指不為物質報酬自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二)凡承認本隊章程的有志於為人民服務的我院青年,提出入隊申請,經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隊隊員

第二條:

(一)年齡在17—35歲之間的我校在冊學生均有機會加入本隊,成為本院青年志願者。

(二)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備與所參加志願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

第三條:

(一)有向隊推薦隊員的權利和義務。

(二)要求本隊幫助解決在志願者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在各種活動中享受同等權利。

(三)有退隊的自由,也享有對本隊活動作出顯著成績的隊員給與表彰的權利

(四)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五)對隊里的工作進行監督,向可組織提出意見或建議。

第四條:

(一)遵紀守法、履行志願服務的承諾、遵守本隊的章程、執行本隊決議。

(二)參加本隊活動,及時完成本隊委託的任務。

(三)宣傳本隊宗旨、維護本隊聲譽,以實際的行動擴大九江職業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志願者對的影響力。

(四)關心隊的工作,積極參與隊里的公益活動。

(五)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

(六)主動向服務隊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七)向服務隊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八)本隊實行入隊和退隊自願原則。隊長團可決定接納有關人士為隊員,隊員退隊時,可以書面形式向隊長團提出申請,經過隊長團批准通過方可退隊。

(九)隊員如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隊長團表決通過給予除名。

(十)隊長團將表彰和獎勵在志願服務中突出的成員。

第四章組織制度

第一條:本隊實行民主集中制。志願者服務總隊大會選舉,報九江職業大學信息工程學院院團委審核批准後產生。

第二條:本隊設隊長一人,理事長一人,副隊長若干人,各部部長一人。

第三條:志願者服務總隊隊員職責

(一)遵守本隊章程和各規章制度,執行本隊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隊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本隊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宣傳志願者服務總隊性質、宗旨和活動,積極介紹優秀青年加入組織;

(四)關心本隊的工作,主動向本隊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五)本隊志願者在做活動時,需穿本隊的隊服戴帽子,以及佩戴工作證;

(六)志願者與服務對象之間是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

(七)本隊的任何成員都不能利用本隊的名義謀取個人私利。

第四條開會紀律

(一)開會期間請務必將您的手機調成振動或關機。

(二)開會請務必帶好筆記本、筆,會牌,開會期間隨時詳細記錄所需重要信息。

(三)開會期間,保持安靜,做到最基本的尊重原則,尊重他人的同時也是尊重自己。

(四)準時到會,不遲到早退。有事請假。

第五條點名簽到

(一)例會由秘書部點名簽到

(二)幹部例會時,由監督部負責點名簽到,紀錄各部門到會情況。

第六條請假手續

(一)部門例會。因事未到者,需向該部門負責人請假並附加請假條。

(二)幹部例會。請假者需先向隊長團打電話告知。

(三)秘書部值班請假,請假人員將請假條上交監督部負責人。

第七條光榮榜

(一)依據每月部門例會到會情況而定,由秘書部統計記錄。

(二)每月評比一個最佳部門與一個最差部門。

第八條活動

活動中對於上級交代的任務要認真細心的完成,聽從上級安排,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第九條 對積極參加本隊活動的隊員,經服務總隊討論決定,報院團委批准,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經費來源

(一)服務總隊活動所必須的經費主要來自於學校撥款,企業贊助、社會募捐等。

(二)部分經費可通過組織隊員開展有償服務的收入等渠道解決。

第五章附則

本章程自隊長團通過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於信息工程學院志願者服務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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