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縣供銷合作社

(二)人事股負責縣供銷社機關及直屬企業、各基層社、廠的幹部考察、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評聘、人員配備及政策性安置等工作。 負責本系統的職工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縣供銷社機關和直屬企業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指導和協調縣社機關直屬企業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縣供銷社機關老幹部的管理與服務。 (四)經營綜合管理股1、負責縣供銷社系統企業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畫;指導並參與縣供銷社系統企業重大經營活動和項目投資決策性的諮詢論證。

簡介

根據《中共九江縣委、九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縣黨發[2010]17號)精神,保留九江縣供銷合作社,為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主要職責

九江縣供銷合作社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的方針、政策,向縣委、縣政府反映農民社員的要求;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係;提出有關發展合作社事業的政策建設;維護各基層社、直屬公司、商辦廠的合法權益。
(二)制定全縣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及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規劃,指導全縣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
(三)按政府的授權對重要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煙花爆竹、日用工業品、再生資源收購和社辦工業及農村商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生產的經營進行指導。大力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農業產業化進程,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
(四)負責指導本系統供銷社組織、隊伍建設和人力資源開發,不斷提高農民社員和職工隊伍素質,貫徹民主辦社原則,加強系統的組織聯合與合作。
(五)負責縣供銷社直屬企業社有資產的經營管理。保障直屬企業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九江縣供銷合作社內設6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縣供銷社機關及直屬企業、各基層社、廠的幹部考察、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評聘、人員配備及政策性安置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職工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縣供銷社機關和直屬企業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指導和協調縣社機關直屬企業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縣供銷社機關老幹部的管理與服務。指導直屬企業、各基層社、商辦廠的老幹部工作;檢查和督促本系統“三個保障”的落實。
(三)財務審計股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務、信貸以及審計的法規、制度。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審計工作,搞好社有資產運管和管理,保障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縣供銷社機關經費管理,直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督促檢查、審計本系統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的執行情況。
(四)經營綜合管理股
1、負責縣供銷社系統企業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畫;指導並參與縣供銷社系統企業重大經營活動和項目投資決策性的諮詢論證。協調企業之間的業務關係;制訂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規劃,指導全縣供銷系統體制改革,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蒐集、發布全縣農產品信息,宣傳推廣全縣名優特農產品,組織全縣農產品經紀人培訓;指導協調農村專業合作社、農村商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物價工作。
2、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組織編制社辦工業、科技和技術改造規劃,指導社辦工業經營管理工作。協調本系統技術引進和推廣套用工作,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制訂本系統基本建設規劃及對限額以上項目的初審並提出立項建議工作;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協調及服務工作;承辦全縣供銷系統重點工業項目的諮詢、考察引進工作。
(五)安全保衛股
宣傳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法律和法規。負責縣供銷社機關、本系統企業普法教育工作;負責縣供銷社機關、本系統企業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督促檢查供銷系統安全防火、安全措施、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協調安全管理部門與本系統企業生產關係。
(六)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股
負責落實國務院《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江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負責煙花鞭炮的網點經營安全的管理;負責培訓煙花鞭炮經營管理人員;負責審核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以及建立安全經營長效機制;負責檢查督促煙花鞭炮經營網點倉庫的安全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九江縣供銷合作社事業編制24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級職數6名。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