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能調整
(一)劃出職能
將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職能交給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劃入的職能
原區計畫委員會擬定全區民用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項目計畫的職能,由區科技局承擔。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區科技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制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進步。
(二)組織編制全區民用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對全區科技工作進行巨觀調控。
(四)負責全區農村科技管理,推進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負責全區科技培訓工作。
(五)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組織實施全區科技攻關、高新技術研究、農業技術開發、社會科技進步、星火、火炬、新產品試製、科技成果推廣、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重大項目庫建立等科技計畫;指導各類科技園區的科技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七)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歸口管理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技局設2個職能股:人秘股、科技管理股。
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科技局機關事業編制6名(含機關工勤人員編制)。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股職數2名。
五、其他事項
區科技局機關人員依照執行公務員制度。
辦公地址:廬山區人民政府大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