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丹麥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君主國。當今的丹麥君主瑪格麗特二世女王的祖先可以追本溯源到公元940年,距今已有一千多年歷史。世界上每一個國家歷史上的領土都會隨著時間的變遷而不斷擴張、整合。而丹麥則比較特殊,它的領土在歷史的變遷中是越變越小。
丹麥的歷史大致可以分為幾個階段,10~11世紀是“北海大帝國”時代,14~15世紀是“北歐大帝國”時代,16~18世紀是北歐強國時代,19世紀之後則是半島小國時代。
現在的丹麥雖然領土狹小局限於半島一隅,但其歷史上也有過輝煌的時刻。早在十一世紀曾征服整個英格蘭和挪威建立北海大帝國。1380—1814年,挪威附屬於丹麥。1658年以前,瑞典耶蘭府的斯考、布京、居屋三道屬丹麥。1864年以前德國北部的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二州屬丹麥。丹麥在1397年成立的卡爾馬聯盟(丹、瑞、挪)中居統治地位。而且有一段時間丹麥航運業和海外貿易十分發達,商船隊僅次於英國居歐洲第二位,並擁有一支規模可觀的艦隊。16世紀末丹麥成立東印度公司,在西印度群島和幾內亞擁有殖民地。
但進入十六世紀後丹麥王國開始衰落。 1523年瑞典解盟獨立。隨後戰爭頻發,丹麥王國也開始逐步衰落,克里斯欽四世時期第一次卡爾馬戰爭(1611~1613年)爆發。
這是克里斯欽四世國王想為自己樹立聲譽而發動的一次戰爭。戰鬥主要發生在卡爾馬要塞周圍,戰爭中,那支由克里斯蒂安四世努力重建的軍隊接受了第一次檢驗,取得了部分成功。攻克了瑞典東部的重鎮卡爾馬。丹麥雖然贏得了勝利,但對國家並無多大意義,對國王來說也並非是光輝的奇蹟。當時的瑞典國王已經上了年紀。為了避免犧牲許多無辜老百姓的生命,瑞典國王卡爾九世建議克里斯欽國王進行一場個人之間的決鬥,來決定戰爭的勝負。然而,丹麥國王認為,瑞典國王已經年老體衰,不管誰勝,都不會給他帶來光彩。所以,他粗魯地拒絕了瑞典國王的建議。戰爭中, 當時的瑞典王太子古斯塔夫·阿道爾夫帶兵南下,進入當時屬於丹麥的斯堪尼亞地區大肆蹂躪,給丹麥造成了很大損失。雖然戰後以簽訂有利於丹麥的條約告終,但丹麥除了繼續保持其北歐領導大國的地位外,並未完全達到戰爭目標。反而造成了瑞典人對於丹麥的深惡痛絕,以致後來入侵丹麥。
對外戰爭
北方七年戰爭(1563~1570)
在北方七年戰爭的一開始,丹麥及其盟國就對瑞典進行了海上封鎖,並於1563年攻克瑞典要塞埃耳夫斯堡,切斷了瑞典通往北海的出路。但是,瑞典新建的艦隊在1565年打破了丹麥的封鎖,重新奪得了制海權。而在陸戰方面丹麥曾向斯德哥爾摩進軍。
1568年瑞典發生爭奪王位的內戰,埃里克十四世被推翻。但是丹麥未能利用有利時機取得決定性的勝利。經過兩年多艱苦的談判,雙方締結了《什切青和約》。瑞典向丹麥付出巨額賠償以贖回埃耳夫斯堡,而它向北海擴張和爭奪波羅的海霸權的企圖也受到遏制。
這次戰爭雖以丹麥取得優勢而結束,但丹麥已沒有能力恢復其在波羅的海的霸權。
三十年戰爭(1618~1648)
1625年三十年戰爭時期信奉新教的丹麥王克里斯蒂安四世為擴大丹麥在德意志地區的影響力在英、法、荷三國的支持下與新教聯盟共同向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發動進攻,很快便占領德意志的西北部,與此同時,由曼斯菲爾德率領的英軍則占領波希米亞西部。
雖然前期節節獲勝,但於1628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雇用聲名顯赫的波希米亞貴族華倫斯坦的僱傭軍,華倫斯坦不負其所望,於該年4月擊敗曼斯菲爾德,其後再擊敗丹麥,並控制了薩克森。丹麥被迫於1629年5月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簽定《呂貝克和約》,並保證不再插手德意志事務。這使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勢力伸延到波羅的海。這次的失利削弱了丹麥的國力而瑞典此時開始興起。
托爾斯滕森戰爭(1643~1645)
三十年戰爭進入法國-瑞典階段後,克里斯蒂安四世覺得已經必須遏制瑞典。他擔心瑞典會因戰爭勝利而超過丹麥。以及波羅的海的主要地區落入瑞典手裡。為此他進行了一系列外交行動並與俄國結盟企圖吸引俄國參與反對瑞典;並竭力干預結束三十年戰爭的談判。這一做法也引起了瑞典的不滿,1643年5月,瑞典樞密院決定對丹麥開戰。戰爭局勢對丹麥極為不利:瑞典由於三十年戰爭的成就而在德國獲得進攻丹麥的據點;聯省共和國(荷蘭人)同意在海上以艦隊支持瑞典人。倫納特·托爾斯藤森指揮的在波希米亞的瑞典軍隊(當時正準備進攻維也納)迅速回師,直插丹麥南部。這是克里斯欽四世的第三次戰爭。瑞典軍隊進入丹麥後,又大肆進行劫掠和破壞,使日德蘭和斯堪尼亞受到了重大損失。尤其是日德蘭半島,儀在幾年之內就遭受兩次浩劫。沒有人想到會有戰爭,所以丹麥的國防不堪一擊。托爾斯滕森長驅直入。勢如破竹.到1644年1月,已經占領了日德蘭半島。丹麥處於崩潰的邊緣。
1645年2月8日在法國與荷蘭的斡旋下丹麥被迫與瑞典簽訂了屈辱的和約。根據條約,丹麥把哈蘭地區(現為瑞典的西南部沿海地區割讓給瑞典30年)。同時,把在16世紀從瑞典人手中奪過來的哥得蘭島也割給了瑞典;挪威也失去了兩個郡的領土(耶姆特蘭省和海爾耶達倫省)。此外還規定,凡是瑞典的船隻經過松德海峽時,一律不交海峽稅。丹麥至此完全喪失在波羅的海地區的霸權。
到了其兒子(弗雷德里克三世)、孫子(克里斯蒂安五世)時期,丹麥雖然奪回挪威地區但卻進一步喪失了斯堪尼亞地區領土。
第二次北方戰爭(1655~1660)
1655年瑞典國王卡爾十世進攻波蘭立陶宛聯邦,並攻入華沙。布蘭登堡-普魯士被迫選擇瑞典為盟友,瑞典隨後通過《拉比傲條約》獲得東普魯士宗主權。1656年10月瑞典、哥薩克酋長國、外西凡尼亞、布蘭登堡、摩達維亞、瓦拉幾亞等國組成同盟意圖瓜分波蘭。1657年,瑞典將進攻矛頭轉向俄羅斯,接著羅馬教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丹麥、荷蘭開始聯合起來反對瑞典。丹麥國王弗雷德里克三世向瑞典宣戰,並進行遠征,卻最終以失敗告終。而瑞典卻在1658年攻破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又因荷蘭和英吉利共和國的聯合艦隊擊敗而放棄哥本哈根。丹麥將斯科納、布來金厄、特倫德拉格和博恩霍姆島割讓給瑞典。兩年後,丹麥又奪回特拉德拉格和博恩霍姆島。
大北方戰爭
1700年,大北方戰爭爆發,丹麥國王弗雷德里克四世與俄羅斯帝國、波蘭-立陶宛結盟企圖奪回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南部地區,但出師不利,戰爭剛開始他就被查理十二擊敗,被迫簽署契約,承認荷爾斯坦因完全獨立。但1709年當他得知瑞典在波爾塔瓦戰役失敗後,便和俄羅斯帝國、波蘭立陶宛聯邦結盟,重現開戰,並於1720年取得勝利,但仍無法奪回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南部,只是獲得了什勒斯維希公爵領地。
衰落與解體
由於多次戰爭對於丹麥國力的損耗,丹麥開始奉行中立政策避免再加入歐洲大國間的紛爭。1754年至1763年七年戰爭期間丹麥保持中立。1767年丹麥宣布同俄國、瑞典組成“武裝中立同盟”,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獨善其身,法國大革命期間丹麥再次中立,英國便不宣而戰,於1801年發動哥本哈根之戰。
又於1807年派遣名將霍雷肖·納爾遜率領的艦隊炮轟哥本哈根,丹麥海軍全部覆滅。丹麥轉而支持拿破崙一世,1807年~1814年期間同法國結盟對抗英國。拿破崙失敗後,瑞典國王貝爾納多特又從丹麥手中搶走了挪威[2]。
1814年基爾條約簽訂,在拿破崙戰爭中戰敗的丹麥割讓挪威予瑞典,條約的簽訂標誌著丹麥與挪威數個世紀的聯合正式破滅,
瑞典-挪威聯合成立。丹麥國王弗雷德里克六世成為聯合王國最後一位君主 。
丹麥也元氣大傷淪為日德蘭半島上一隅的小國。
君主列表
僅1533至1814年期間
1、弗雷德里克一世(丹麥語:Frederik 1.,1471年10月7日―1533年4月10日)奧爾登堡王朝的丹麥和挪威國王(1523年―1533年在位)。
2、克里斯蒂安三世(丹麥語:Christian 3.,1503年8月12日~1559年1月1日)丹麥和挪威國王(1534年~1559年在位)。 克里斯蒂安三世是丹麥和挪威國王弗雷德里克一世之子,母為布蘭登堡選侯約翰·西塞羅之女安娜。他年輕時的啟蒙教師沃爾夫岡·馮·烏滕霍夫和約翰·蘭曹都是宗教改革運動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對克里斯蒂安的思想產生了深刻影響。1521年克里斯蒂安去德國旅行。他出席了具有歷史性意義的沃爾姆斯宗教會議,在這次會議上,宗教改革領袖馬丁·路德的表現深深打動了克里斯蒂安,使他轉而成為路德宗的信徒。
3、弗雷德里克二世(丹麥語:Frederik 2.,1534年7月1日~1588年4月4日)奧爾登堡王朝的丹麥和挪威國王(1559年~1588年在位)。
4、克里斯蒂安四世(丹麥語:Christian 4,1577年4月12日―1648年2月28日),丹麥--挪威國王(1588年―1648年在位)。是丹麥歷史上最為人喜愛的君主之一。在他統治時期前期,丹麥的知識和文化得到極大發展,而國勢更臻於極盛。後期因三次戰爭而使國家破產.
5、弗雷德里克三世(Frederik III.,1609年3月18日-1670年2月9日),丹麥及挪威國王,1648年到1670年在位。克里斯蒂安四世之子。1634年成為不萊梅主教。在丹麥實行君主專制。其在位期間與瑞典交戰失利被迫割讓斯科訥、布萊金厄、哈蘭和博恩霍爾姆等領給瑞典。
6、克里斯蒂安五世(Christian 5.,1646年4月15日-1699年8月25日)是丹麥及挪威國王。在位期間試圖收復割讓予瑞典的土地,因而發動斯科訥戰爭,,起初收回部分斯堪尼亞領土。但是由於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的干涉沒能收回斯堪尼亞,這次戰爭使丹麥經濟嚴重受損,戰後,他把妹妹烏爾麗卡·埃利諾拉嫁給瑞典國王卡爾十一世。
7、弗雷德里克四世(Frederik 4.,1671年10月11日-1730年10月12日)是丹麥及挪威國王。他在位大部分時間都在北方大戰(1700年至1721年)中對抗瑞典。雖然丹麥-挪威在此戰中和俄羅斯、波蘭-立陶宛結盟,並取得勝利,但無法奪回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南部,只是獲得了什勒斯維希公爵領地。
8、克里斯蒂安六世(Christian VI;1699年11月30日-1746年8月6日)是1730年到1746年間丹麥和挪威的國王。是弗雷德里克四世和梅克倫堡-居斯特羅的路易絲公主倖存下來的最大的兒子。儘管他被認為是最不得人心的丹麥國王,當他卻是一名憑藉其獨裁政權聞名的出眾的政治家。他也是一位極力避免丹麥捲入戰爭的奧爾登堡王朝的國王。他的座右銘是“為了上帝和人民(for God and the people)
9、弗雷德里克五世(Frederick V ;1723年3月31日-1766年1月14日)是1746年至1766年間的丹麥-挪威國王,什勒斯維希-荷爾斯坦因公爵。是克里斯蒂安六世和布蘭登堡-庫爾姆巴赫的索菲亞·瑪格達萊妮公主之子,統治期間促進商業發展,並在七年戰爭中避免丹麥捲入戰爭。
10、克里斯蒂安七世(Christian VII;1749年1月29日-1808年3月13日)[1]他從1766年起擔任丹麥及挪威國王和什勒斯維希-荷爾斯坦因公爵直到他去世。他是弗雷德里克五世和他的第一任妻子,英國國王喬治二世的女兒路易絲公主的兒子。
11、弗雷德里克六世(Frederick VI ;丹麥語和挪威語:Frederik;1768年1月28日-1839年12月3日)是1808年至1839年間的丹麥國王和1808年至1814年間的挪威國王。是丹麥挪威聯合的最後一位君主,在位期間因拿破崙戰爭給丹麥帶來災難並失去了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