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

丹東市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於 1996 年 1 月經丹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成立的科級事業單位,依據《遼寧省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套用管理規定》(遼寧省政府令第 142 號)、《遼寧省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徵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遼財綜[ 2003 ] 297 號檔案的規定,對丹東地區牆體材料改革和推廣節能建築工作進行管理,現隸屬於丹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根據丹東市編辦的批准,丹東市牆改辦的主要職責是:
・ 負責編制丹東市牆體材料改革和節能建築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年度計畫和各項專業計畫,並監督檢查工作進展及工作質量。
・ 組織制定全市牆改和節能建築的行政法規和技術規範。
・ 認真做好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基金的收繳工作,審批監督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基金的使用。
・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規、規範、參與新型牆體材料居住建築及使用功能與居住建築相近的工業建築、公用建築的節能設計審查,以及施工監督和竣工驗收。
・ 組織、指導有關部門研製開發新牆體材料,並積極推廣套用。
・ 指導、監督縣(市)、區牆改和節能建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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