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丹東市編辦的批准,丹東市牆改辦的主要職責是:
・ 負責編制丹東市牆體材料改革和節能建築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年度計畫和各項專業計畫,並監督檢查工作進展及工作質量。
・ 組織制定全市牆改和節能建築的行政法規和技術規範。
・ 認真做好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基金的收繳工作,審批監督新型牆體材料發展基金的使用。
・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規、規範、參與新型牆體材料居住建築及使用功能與居住建築相近的工業建築、公用建築的節能設計審查,以及施工監督和竣工驗收。
・ 組織、指導有關部門研製開發新牆體材料,並積極推廣套用。
・ 指導、監督縣(市)、區牆改和節能建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