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沖劑系指藥材的提取物加適量賦形劑或部分藥材細粉製成乾燥顆粒狀或塊狀的內服藥劑。用時加開水沖服。
沖劑是在湯劑和糖漿劑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劑型。據不完全統計國內現有的沖劑約有200餘種。在日本以古方製成的沖劑近100種。
沖劑既保持了湯劑作用迅速的特點,又克服了湯劑臨用時煎煮不便的缺點,且味道可口、體積小,服用、貯藏及運輸均較方便。深受患者歡迎。但沖劑易吸潮,必須注意包裝和保存,含有多量糖,成本也較高。
分類
沖劑一般按其溶解性能、形狀進行分類。
按溶解性能可分為可溶性沖劑,混懸性沖劑及泡騰衝劑。可溶性沖劑絕大多數為水溶性沖劑,如感冒退熱沖劑、板藍根沖劑等。水溶性沖劑有時同一衝劑又命名為“沖服劑”、“乾糖漿”。另外,還有酒溶性沖劑,如養血愈風酒沖劑。每包沖劑加一定量飲用酒,溶解後即成藥酒。混懸性沖劑,如橘紅沖劑、復脈衝劑等,加開水呈混懸狀服用或吞服。泡騰衝劑,如山楂泡騰衝劑,其組成中除一般賦形劑外,還含有枸椽酸或酒石酸與適量的碳酸氫鈉,遇水時產生二氧化碳氣泡。
按成品形狀可分為顆粒狀沖劑、塊狀沖劑,以前者套用最多,故沖劑又稱為“顆粒劑”。後者是將乾燥的顆粒加潤滑劑後,經壓塊機壓製成一定重量的塊狀物,如刺五加沖劑。
沖劑的質量要求,顆粒的細度一般應能全部通過10~50目篩,而不能通過10目篩及能通過65目篩的細顆粒不得超過8%;成品的外觀應乾燥,顆粒均勻,色澤一致,無結塊受潮現象;水溶液沖劑可取成品1份加開水20份,應能溶解,無焦屑等雜質,混懸性沖劑如前加入開水能混懸均勻,其時限則因品種和用途不同而有不同要求,泡騰衝劑加水後應立即產生大量二氧化碳並呈泡騰狀;水分一般控制在5%以下;裝量及塊重量差異限度除另有規定外,單劑量包裝的沖劑及塊狀沖劑應在土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