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藥時間
1.晨服
補陽益氣、溫中散寒、行氣和血、消腫散結等藥物宜晨服,以借人體的陽氣、髒氣充盛之勢,祛除病邪。
2.空腹服
清晨胃及十二指腸均無食物,此時服藥避免與食物相混合,能迅速進入腸中並保障較高的濃度而充分發揮藥效,健胃藥、驅蟲藥均宜空腹服。
3.飯後服
對胃腸有刺激藥物宜飯後服,因飯後胃中有較多食物,可減少對胃黏膜的刺激。
4.睡前服
如心臟病、滋陰健胃、澀精止遺藥、緩下劑及安神藥宜在臨睡時服。
5.定時服
有些病定時而發,掌握髮病規律可在發病前適當服用,如截瘧藥應在瘧發前2小時服。
6.不拘時服
解熱發汗藥、瀉下劑藥物以微汗、緩瀉度,不拘於定時服用。
7.調經藥
宜在行經前日開始服用。
服藥方法
1.溫服
是在藥不熱不冷的時候服用,以防過冷、過熱對胃腸產生不良刺激,為一般服藥方法。
2.熱服
即在煎好後,藥液還較熱的時候服用(以患者適應為度)。用辛溫解表藥治療外寒症時,熱服可以發汗解表;治療內寒症時,熱服可助祛除沉寒痼疾。
3.冷服
即藥液放涼後服用,適用於熱症或臨床上出現的真熱假寒症,用苦寒清熱藥治療內熱症,寒服可助清解熱邪。涼血、止血藥也可用此法。
4.頓服
一次將藥服完,迅速發揮藥效者為頓服。此服法多用於重症和胃腸道病患者。
5.頻服
即根據病情,不同時段服不同濃度的藥液,分數次頻頻飲用為頻服,多用於咽喉病患者。
6.飯前服
一般在飯前20~30分鐘服藥,用於治療虛證和腸胃病、下焦病證。飯前服藥,主要有利於藥物在胃內發揮作用,使藥液充分作用於胃壁,較快地通過胃而進入小腸,及時分解吸收發揮藥效。
7.飯後服
飯後服一般在進食後20分鐘服用。治療心肺病和一般疾病常採用該服法,其優點是可避免藥物對胃產生刺激,減少副作用。
8.沖服
用藥液將不易溶於水或不宜煎煮的藥末沖服送下。
服藥次數
1.一般每日1劑分2~3次服,可保持血藥濃度均衡、持久、穩定,有利於提高藥物療效。
2.病情較輕的慢性病,可隔日1劑。
3.服用藥性較劇烈的藥物,採用一次頓服的方法,以免損傷正氣。
4.咽喉、食管等部位的疾病,採用頻服之法,每日數次徐徐含咽,使藥物慢慢通過病變部位,持續發揮作用。
服藥禁忌
1.服藥期間,一般應忌食生冷、油膩、辛辣、腥臭等刺激性食物,脾胃虛弱者應注意。
2.服清熱涼血、解毒消腫、平肝、潤肺、明目等藥物時,忌酒、蒜、可樂、咖啡、辣椒、羊肉等辛溫刺激之品。
3.服用溫經、補陽、澀精止瀉、祛風濕、止寒痛藥物時,忌食冷飲、生梨、螃蟹、柿子、竹筍等寒涼之品。
4.皮膚病患者,應忌鹹水魚類、羊肉、臭豆腐、豬頭肉等誘發食物;水腫病患者要禁食醃製食品及鹽。
5.忌服藥過量,否則會造成不良後果。催吐藥過量會傷脾胃;清熱藥過量能導致中焦部分陽氣衰微;理氣藥用量過多易耗氣傷陰;病邪未淨者服補養藥過早者會產生“閉門留寇”的後患。
6.服發汗解表藥後,宜多喝熱開水或食熱稀粥,服後應安臥,以助藥力促使汗出,同時忌服酸味食物及冷水。
7.服人參和其他滋補藥時忌蘿蔔,以免降低或消除滋補效力。
注意事項
(1)觀察服藥後的反應,如服瀉下藥或驅蟲藥後應注意便次數、質量、顏色、氣味,有否蟲體排出等。
(2)凡服用藥性猛烈或有毒藥物,如牽牛子、大戟、芫花、巴豆、烏頭等,應嚴格按醫囑給藥,並密切觀察脈象、血壓、嘔吐、腹痛等情況。如發現劇烈腹痛、嘔吐不止、大汗淋漓、心悸氣短等中毒現象,應立即停藥,報告醫生。
(3)禁忌亂服、濫用藥物,否則會攪亂機體的平衡狀態,降低機體的抗病能力,加重機體肝、腎等臟器負擔,導致功能不良。
(4)保持良好的情緒狀態,合理膳食,做到“有病先治、未病先防”,確保疾病早日康復和預防病症的發生。